广而告之丨海拉尔区关于开展“我和北疆文化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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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深入挖掘北疆文化内涵,展现北疆文化独特魅力,激发群众对北疆文化的热爱与传承,海拉尔区委宣传部联合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区作家协会举办“我和北疆文化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让更多人通过文字讲述与北疆文化的独特情缘,分享在北疆地区的所见所

为深入挖掘北疆文化内涵,展现北疆文化独特魅力,激发群众对北疆文化的热爱与传承,海拉尔区委宣传部联合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区作家协会举办“我和北疆文化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让更多人通过文字讲述与北疆文化的独特情缘,分享在北疆地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从而借助参赛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海拉尔区的文化风貌,促进文化交流与传播。

一、征文主题

“我和北疆文化的故事”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员会宣传部

承办单位: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融媒体中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作家协会

三、征集时间

评审阶段: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1日

颁奖典礼及优秀作品展示:2025年4月14日

四、征集对象

海拉尔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全社会文学爱好者

五、征文要求

(一)征文要求围绕“我和北疆文化的故事”主题展开,结合亲身经历或见闻,可以讲述对北疆某一文化现象、(包括但不限于草原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生态文化、工业文化)民俗传统、历史故事、三北精神、蒙古马精神等的研究与解读;也可以讲述北疆民俗、艺术、非遗传承故事,边疆生活、民族团结的感人瞬间、新时代北疆文化的发展与创新等。

(二)征文要求主题鲜明,思想健康,内容充实,能够充分表达真情实感,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文学性。

(三)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记叙文、散文、诗歌、小说等,题目自拟,字数不超过3000 字。

(四)征文要求原创,参赛作品未在任何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且不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格式要求:稿件需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文件名为“作者姓名 + 作品标题”,文档内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正文采用Word 文档排版,字体为仿宋_GB2312三号;如文中有配图,请确保图片清晰,并注明图注。

六、投稿方式

报送邮箱:hleqwxysjlhh@163.com

七、评选流程

(一)初审:海拉尔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参赛作品由各单位初步筛选后再提交,全社会文学爱好者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审核,剔除不符合征文要求(如格式错误、内容缺失、非原创等)的作品,确定进入复审的作品名单。

(二)复审:邀请专业作家、文学评论家、文化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匿名评审。评审委员会将从主题契合度、内容深度、文学价值、创新程度等多个维度对作品进行打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终审:对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则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如有异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查并作出最终裁决。

八、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奖品待定)

九、宣传推广

各单位、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干部职工、文学爱好者广泛参与,形成“弘扬北疆文化 传承美好品质”的良好风尚。

十、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应保证所提交作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因作品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调整或变更。

(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尊重作者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出版、展览、宣传等用途,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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