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说山西———《屯留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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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屯留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上党盆地地西侧,东临长治,南连长子,西据安泽、沁源,北依襄垣,地处并、潞、泽、汾四州之通衢。县境处在东径112°28-113°03,北纬 36°13-36°30'之间。地势为西北高而东南低。西部多山、地广人稀;东部平坦,居民稠密。南北宽

屯留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上党盆地地西侧,东临长治,南连长子,西据安泽、沁源,北依襄垣,地处并、潞、泽、汾四州之通衢。县境处在东径112°28-113°03,北纬 36°13-36°30'之间。地势为西北高而东南低。西部多山、地广人稀;东部平坦,居民稠密。南北宽 25 公里,东西长 60公里,总面积为1142 平方公里。地理形势可分为平川、丘陵、山区三个层次,最高海拔为1574 米,平均海拔 945米。平川面积为41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36%,大部在县城以东;靠近县城西边的为丘陵地带,面积271平方公里,占总面种积的 23.7%;山区在县西边远地带,面积为459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40.3%。

屯留县是上党盆地一个古老的农业县,也是1926 年就建立起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革命老区。本县土地肥沃,气候宜人,盛产谷子、玉米、小麦、高粱、豆类,享有“米粮川”之美誉。这里的人民质朴、勤劳、诚挚、好客。在 23 万总人口中,客籍人员占到三分之一。老爷山是本县的标志,在震惊中外的上党战役中,这里曾是主战场。

《屯留县志》上自可以追溯的年代,下至 1990 年。

1995年第一版

《屯留县志》共分二十六卷,主要介绍了建置区划、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商业、粮食、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党派群团、政事、军事、政法、劳动人事、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乡俗民情、方言谚语、人物。

建置区划

《舆图志》记述:屯留夏代属冀州。

商、周时代为黎候领地。

《左传》宣公十六年(前 593)和襄公十八年(前555)春,分别有“晋人灭赤狄潞子国,留吁归晋,改称纯留。”“晋人执孙蒯于纯留”的记述,说明西周末期及春秋时期屯留为潞子国领地,称为留吁,归晋后又改称纯留。

《史记·赵世家》记述:“(赵)肃侯元年(前349)夺晋君端氏,徙处(晋君)屯留。”说明战国时期才称为屯留。

西汉时,置屯留、余吾两县,都属上党郡。

东汉时,余吾并入屯留。

三国、魏、晋时,都沿袭东汉的建制。

北魏景明元年(500)分置屯留、寄氏两县,皆属上党郡。不久,寄氏又并入屯留。

北齐时,取消屯留建制,将屯留并入长子。

隋开皇十六年(596),恢复屯留建制,仍属上党郡。

唐、五代时,沿袭隋代建制,改属潞州府。

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属河东路(故平阳府,今临汾)隆德府(潞安府)。元至元三年(1266)屯留并入襄垣,后与襄垣分治,皆属潞州府。

明嘉靖八年(1529)至清,屯留都属潞安府。

民国初年屯留属冀宁道,后属长治专员公署。

抗日战争时期属太岳区,1941年2月划分为屯留、漳西两县,1942年3月改划为屯留、襄漳(漳西、襄西两县合并为襄漳县)两县。1945年9月全县解放,恢复屯留建制,属长治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屯留属晋东南专署。1958年与长子合并为屯长县,属晋东南地区。1961年,屯长县撤销,重置屯留县,仍属晋东南地区。1985年5月,实行市管县,撤销晋东南地区,屯留归属长治市。

自然环境

屯留县位于山西断隆沁水台陷东南边缘。县境中部和东部平川,被第四系大面积覆盖;西部、西北部和西南部山区,均出露三迭系岩层;北部丘陵地带仅零星分布二迭地层。

本县地质构造主要展布在西部、西北部和西南部山区;中部和东部平川及北部丘陵地带,除基岩露头外,几乎都只在煤田勘探的钻孔中显示。

屯留县呈长方形,南北宽 25公里,东西长 60 公里,总面积 1142 平方公里(1713000亩)。整个地形西高东低,由西向东逐渐倾斜,自然形成山区、丘陵、平川三个不同类形区域。海拔最高(摩坷岭)1575米,最低(东史村下湿地处)900米,高差 675 米,全县平场均海拔高度 945 米。

图为屯留县地貌图

全县共有水资源总量 2.05亿立方米。主要分为地表水、地下水、提外水 3种,可供开发利用的1.1亿立方米,现已开发利用 5344万立方米,占资源总量的26.6%,水资源发展潜力很大。水资源人均占有量 979 立方米,每亩耕地平均354立方米,高于全省,低于全国,属于富水区。

本县属黄土高原大陆性温暖带气侯区,具有四季分明,季风强盛,冬长夏短。春季风多,气候干燥;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热量水量不均;秋季凉爽,地方性风强,光照好,雨量多于春季,湿差大;冬季寒冷寡照,雨雪稀少等特点。

人 口

在封建社会提倡多子多福,人口处于自然繁衍状态。据清朝《屯留县志补记》载,清光绪三年(1877)大灾荒,本县人口为 77819 人,其中河南、山东等省灾民逃到屯留落户的约占半数。到光绪十二年(1886),全县总人口下降为 62512人。之后,人口每年有所增长,至民国元年(1912)发展为97049 人。民国期间,由于缺医少药,营养不良,加之战争等原因,人口非自然死亡现象严重。1941年全县人口为 97552 人。30年人口才增加 50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口增长率不断升高。1950 年全县为130164人,1960年为159344人,1970年为191742人,1980年为208604人,1990年为228266人。从1950年到1958年人口处于第一个生育高峰期间,人口出生率均在 30%左右,年出生人数 4000 人以上。1963年至1969年处于第二个生育高峰期间,除1966年外,年出生人数均在5000 人以上,人口出生率达 30‰以上。1977 年成立了屯留县计划生育领导组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全党全民抓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出生率下降,1990 年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 16.03‰、9.01‰。

解放后人口死亡率明显下降,1949年为11.7‰,1958年至1960年死亡率偏高为13.68‰至13.7‰,1972年为11%,1977年为10.1‰,以后至1990年均在 7‰左右。

图为1980年至1990年计划生育情况

本县人口主要为汉族,解放后由于婚娶、招工、工作调动等原因,先后有一些少数民族定居屯留。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为228115人,占99.9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8人,占0.03%,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8年间汉族人口增加了 18995 人,增长 9.06%,平均每年增长1.0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 17 人,增长 41.46%,平均每年增长4.43%。少数民族由 1982 年的5个民族,1990年上升到9个民族。其中回族 23人,满族18人,白族10人,畲族2人,蒙古族1人,苗族1人,土族1人,侗族 1人,纳西族1人。1953 年少数民族人口为37人,1964年为53人,1982年为41人。

农 业

本县山川秀丽,土地肥沃,牧坡广阔,水源充足,气候温和,适合各种农作物生长。盛产玉米、小麦、谷子等杂粮,是个传统的农业区、产粮县,素有“米粮川”之称。是山西省商品粮基地县唯一的秋粮试点县,也是中国农科院旱作农业综合开发试点县。

1945年以前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生产方式落后,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农村经济衰败,民不裹腹。1945 年屯留解放之后,逐步变革生产关系,兴修农田水利,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广农业新技术,大力发展生产力,人民生活不断提高。1990年,农业产值10464万元,比1949年增长644%,比1978年增长383%;粮食总产量153674吨,比1949年增长175.3%,比1978年增长77.8%;农民人均纯收入471.5元,比1978年增长 9.8倍。

图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

本县属综合农业区,主要种植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此外有油菜、葵花、花生、胡麻等油料作物和麻皮、药材、瓜类、蔬菜及果园、桑园等经济作物。粮食作物中,小麦、玉米播种面积从1949年到1990年,年平均种植均在 20万亩左右,各占粮食总播种面积的 30%左右。其余作物如薯类、谷子、高粱、大豆、蔬菜、油料等均有种植,但年播种面积不等,或大或小。

商 业

早在战国时期,本县所处的上党地区即是韩、魏两大诸候国通商收税的重要地区。下及明代,商品流通进入兴盛时期。据清顺治《潞安府志》载:“彼时物力全盛、海内殷富、贡篚互市外,舟车辐辏者,传输于省直、流衍于外夷,号称利薮”。出现了“非数十万不称富”的豪商大贾(沈思孝《晋录》)。

兴起于明末的鲍店庙会,地处屯留、长子的交界,会期为农历九月十三日至腊月二十三日,历时百日。到清代中叶,进入极盛时期,赶庙会者来自全国四面八方,至期店铺林立,商贾云集。上市货物远的有苏杭绸缎、广东铜器、北京丸药;近的有荫城铁货、上党药材,以及粮食、农具、家禽、牲畜,还有儿童玩具、金银首饰等,品种逾万。每年仅会期税收白银可达万两,被称为山西四大庙会之一。屯留至今仍流传有“不吃不穿,也不能误了鲍店的九月十三”之说,当年鲍店庙会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深刻,由此可见一斑。

据清光绪年间屯留县志载:在城俱正街三截,每逢双日转递而集。余吾镇,系南北通衢,每逢三、六、九日集;常村镇,系潞沁通衢,每逢双日集;丰宜镇,在县西南20公里,路通平阳府(今临汾),逢单日集。

本世纪30年代初,蒋介石、阎锡山等军阀混战,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致使货币贬值,物价暴涨。1937 年,“七·七”事变以后,日军大举入侵,本县的商业受到了空前的摧残和破坏,经商者纷纷倒闭停业,商业集市十分萧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屯留的商业仍以私营为主体。1955年,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私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商业的经营体制又迭经变化。在1958年的“大跃进”年代和 1966 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业被取消,集体商业(供销合作社)同国营商业在1958年到1972年经历了两合两分,经济成份日趋国有化,形成了渠道单一、流通不畅、市场不活的局面。

图为个体工商业发展情况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县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引下,逐步进行流通改革、积极扶持私营和个体商业,大力拓展商品交换的广度,使屯留的商品交换领域,逐渐出现了繁荣活跃的景象。

来源:晋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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