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失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防火期内违规用火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1万元。5月31日,张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
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生态安全护北疆”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2024年查处的5起森林草原涉火典型案件。
呼和浩特市张某某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失火案
2024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失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防火期内违规用火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1万元。5月31日,张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送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赤峰市李某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失火案
2024年3月16日,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失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93.5亩,造成经济损失52.14万元。4月3日,李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26日,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兴安盟吴某某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案
2024年3月15日,兴安盟图牧吉保护区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巡查工作期间,发现违规用火行为,查处违法行为人1名。经查,违法行为人吴某某在防火期内违规用火焚烧秸秆。3月20日,兴安盟图牧吉保护区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吴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兴安盟赵某某擅自在防火区野外用火案
2024年4月11日,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立即组织开展核查,迅速查明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2.3亩,造成254株杏树被焚毁。4月28日,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依法对赵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呼伦贝尔市李某某未安装防火装置案
2024年6月5日,大兴安岭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开展巡查工作期间,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某驾驶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机动车,在防火期内进入防火区,影响森林消防安全。6月7日,大兴安岭大杨树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薛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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