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告系美国著名潮牌服装企业,在潮流服装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喜爱。被告系拼多多平台某铺经营者,其在商品链接名称、商品宣传图等页面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对外销售带有原告商标的商品。而被告销售的商品并非源自权利人,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
3月10日,一面锦旗从千里之外邮送到资阳区法院法官徐洁红手中,赠送锦旗的是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的被告。
原告系美国著名潮牌服装企业,在潮流服装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喜爱。被告系拼多多平台某铺经营者,其在商品链接名称、商品宣传图等页面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对外销售带有原告商标的商品。而被告销售的商品并非源自权利人,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受理该案后,法官仔细审阅案卷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合利用调解方式结案。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从法、理、情多角度出发,向被告阐明商标权的法律意义及其保护范围,被告虽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但在赔偿金额上与原告存在巨大分歧。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及时调整方向,利用面对面、背靠背方式,反复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对赔偿数额和给付方式达成一致,这起案件以原告撤诉顺利结案。
法官说
“我们不办‘人情案’,但是我们得有‘人情味’,守护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一纸判决,更需我们要以情感人、以德化人、以法服人……”谈到办案体会,徐洁红如是说。
下一步,资阳区法院将继续倾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民商事调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能力。以知识产权赋能创新成果转化,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热情,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巴山揽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