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将舟曲县金融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和举报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广泛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将舟曲县金融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进行高利放贷的违法行为;
2、采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进行债务催收;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4、公职人员作为主要参与成员或实际控制人,非法设立的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的公司或机构;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5、利用金融从业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费。
6、无放贷资质却擅自开展放贷业务,面向在校学生发放“校园贷”,或开展“套路贷”等非法放贷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1、举报电话:0941—5122168
2、举报邮箱:3350328772@qq.com
3、信件及来访举报地址:舟曲县财政局金融办公室(峰迭新区税务局B楼五楼)
三、举报说明
1、对群众的来电、来信举报,我局将认真受理,并依法严格保密;
2、线索应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等,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和移交线索;
3、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公安、纪检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抵制高利诱惑,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谨防上当受骗。做到不惧怕黑恶势力,不接受、不散播非法金融活动资讯信息,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发现线索,要及时咨询、举报。希望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舟曲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2日
来源:花开舟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