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武清区的张大姐遇到一件烦心事儿,前排的邻居,在房子后面安装了一个360度的人形监测智能摄像头,张大姐一家进出屋情况被拍得是一清二楚,双方为了这个摄像头,没少吵架。最终,张大姐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受理案件的武清区人民法院河西务人民法庭副庭长胡东豪介绍,经
随着视频监控行业的发展,以及大家对于个人隐私安全性的重视,关于安装摄像头的案件越来越多。
武清区的张大姐遇到一件烦心事儿,前排的邻居,在房子后面安装了一个360度的人形监测智能摄像头,张大姐一家进出屋情况被拍得是一清二楚,双方为了这个摄像头,没少吵架。最终,张大姐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受理案件的武清区人民法院河西务人民法庭副庭长胡东豪介绍,经现场勘测,法官进入原告房屋再出来,整个过程被摄像头完整的录了下来。公共空间如果是不特定人通过,被照射到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在是原告及其家里人特定使用,被告人安装摄像头确实是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最终,被告拆除了涉案智能摄像头,换成了固定方向的摄像头。
和平区的张大爷住一楼,而住在楼上的刘先生,却在二层三层以及院墙上,安装了多个摄像头,张大爷觉得,邻居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将刘先生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现场调查,被告安装了8个摄像头,其中有的摄像头拍摄部位对着原告房间窗户,有的可以拍摄到一楼通道,而这些都属于私人活动区域,属侵犯他人隐私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刘先生拆除侵犯张大爷家隐私的3个摄像头。
这些地方严禁装摄像头
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必须安装的公共场所,如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边界、桥梁、广场、治安重点区域等,对于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也有明确的安装要求。同时规定,这些场所的公共视频图像信息保存不少于30天,公开传播时,涉及人脸、车牌等敏感信息,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视频信息仅限用于维护公共安全、执法办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等。
《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禁止安装的敏感区域,比如旅馆客房、学生宿舍内部、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等,对这些区域的经营者,有日常检查与管理的要求,发现违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