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婚介服务“半途而废”,服务费能退吗?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3 16:42 2

摘要:河西法院民三庭法官谢晓光接受天津广播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解读案件要点,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婚介服务交了钱

服务却没享受到

这钱能退吗?


河西法院民三庭法官谢晓光接受天津广播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解读案件要点,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都市报道60分

法官说法

▲河西法院民三庭法官 谢晓光


案情介绍

李女士因婚恋需求

与天津某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孙某结识

并签署了由婚介公司出具的委托服务说明

当日

李女士支付了服务费用

但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服务合同内容

仅约定服务期为半年

服务期间

孙某向李女士介绍并认识了四位男性

然而

在服务期届满前

孙某离职

婚介公司未再为李女士提供婚介服务

李女士认为,婚介公司构成违约,遂将天津某婚介公司及其负责人刘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用。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在消费者与婚介公司签订婚介服务合同后,因婚介公司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完全履行的,应由婚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部分服务费用。另查刘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其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判令被告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刘某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警示了以预收款方式为女性提供婚介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回预付款,从而维护妇女在婚介服务中的权益以及婚介市场秩序。

典型意义

本案系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保护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

在现代社会,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自己的婚恋自由和幸福。在女性婚恋需求的推动和婚介市场的多元化下,有可能会引发与婚介服务相关的合同纠纷。

本案除了维护婚介服务合同中妇女的财产权益外,也提醒女性消费者,在签订婚介服务合同时,应明晰合同内容、保留沟通证据、及时维护权益,在追求幸福的同时,也应注意维护自身在婚介服务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作者:民三庭 宋泽超

编辑:审管办 卢娜

制作:李妍君

来源:天津河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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