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24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3 19:53 2

摘要:2024年以来,鄂州消费者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持续打造“贴心12315服务”品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联合各行政部门,精心选取2024年度涉及民生日常、行业发展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15

鄂州市2024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4年以来,鄂州消费者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持续打造“贴心12315服务”品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联合各行政部门,精心选取2024年度涉及民生日常、行业发展等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调解案例予以发布,引领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助力提振消费信心。

一、电信诈骗套路多

万元“神药”别轻信

【案例简介】

2024年8月22日,庙岭镇的刘婆婆到鄂州某银行声称要办理1万元汇款业务用于购买治疗大脑萎缩的“神药”,银行工作人员怀疑收款方涉嫌电信诈骗,遂联合公安部门,成功守住刘婆婆的“钱袋子”。

【案例评析】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中老年人防范意识淡薄的弱点,借助电信、网络等手段实行电信诈骗犯罪。因此,要注重提升老年人防诈骗意识,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陌生二维码下载非官方发布的App,更不要轻易填写银行卡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向指定账户汇款等要求提高警惕。发现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如果掉入不法分子所设置的陷阱,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二、代位求偿有保障

车险理赔更安心

【案例简介】

2024年1月9日,方先生驾车在吴楚大道上正常行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因违章与方先生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车主受伤。交警判定摩托车车主负主要责任,方先生负次要责任。由于方先生的车已投保了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内的全面车险,于是方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鉴于二轮摩托车车主经济能力有限,且车辆无摩托车保险,无法全额赔偿方先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方先生的车辆损失,并取得了向摩托车车主追偿的权利。

【案例评析】

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有权向责任方追偿。车险理赔中的代位求偿机制有效地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也确保了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校外培训何其多

风险防范最关键

【案例简介】

2024年1月,消费者虞女士为孩子在某少儿运动空间购买了价值12299元的跑酷课年卡。但在4月份,孩子在跑酷练习时不慎腿部受伤,虞女士认为孩子因该项培训受伤留下后遗症,且该商家对于孩子的伤情关心不够,已不适合再继续该项课程。经协商,商家拒绝退回剩余课程的费用,于是投诉至消委要求退费。经消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01元。

【案例评析】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要求,非学科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较好、经营状态较为稳定的培训机构;要保持理性消费,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缴费;要签订书面培训合同,仔细了解相关款项;要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付款凭证等关键性证据,在纠纷发生时依法理性维权。

四、健康讲座推药品

跟风“囤药”不可取

【案例简介】

家住城区的汪爹爹老伴因病瘫痪卧床一年有余,2024年7月,通过某电视台健康讲座栏目得知,某药品对治疗心血管疾病有疗效,救妻心切的汪爹爹按照栏目联系方式联系到经销商,并在经销商的劝说下先后购买110盒(商家赠送35盒,共计145盒)药品给老伴服用。9月老伴不幸去世,还剩余130盒未服用,价值3万余元。汪爹爹找经销商要求退货被拒,又通过其他渠道投诉未果,于是向鄂州市消委投诉。经消委工作人员多轮多方调解,成功帮助汪爹爹挽回经济损失22269元。

【案例评析】

日常生活中,很多老年人喜欢收看健康知识讲座,也让一些商家发现商机。他们通过健康知识讲座的形式向老年人推销产品,并以效果好、价格低、库存不足为由,诱导老年人批量“囤药”。甚至还聘请所谓的“专家”“学者”“会长”忽悠老年人,让老年人深信不疑,跟风购买,等发现上当受骗时,商家早已不知所踪。因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通过电视广播购物时:仔细核对产品和厂家的资质,核实产品真伪,防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更不要轻信所谓“专家”“学者”“会长”推荐的产品,不要相信产品“有奇效”“有特效”“无效退款”。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相信所谓的“免费赠送”,更不要轻信外人的怂恿撺掇,给老年人营造产品销量好、效果好的虚假现象。另外,建议广大老年消费者购买药品请到正规医院或药店进行购买,不要过于轻信健康知识讲座。

五、展销会上骗局多

不实宣传勿轻信

【案例简介】

2024年12月,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其在葛店某展览会购买的学习机、电子手表存在功能与宣传严重不符的问题。经核实,李先生以2800元购入商品后,发现实际性能与展会宣传差异显著,但商家以仅周末营业为由拒不理赔。经调解人员联合展会主办方进行多轮协商,成功为消费者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案例评析】

本案中商家没有履行真实告知义务,如实向消费者告知商品的性能,存在不实宣传行为,同时以展览会为由,不愿意承担自身责任。调解人员通过联合展会主办方,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帮助消费者维权成功。从本案上看,展览会主办方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经营者和商品的资格审查;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如实告知商品的真实信息,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应仔细核对商家的经营资质和商品资质,理性消费,保留好消费凭证,在消费纠纷发生时,依法理性维权。

六、巧立名目升学历

假借培训套路贷

【案例简介】

2024年1月起,华容区消委收到多起鄂州某培训机构的投诉。据反映,该培训机构与消费者签订了自考相关课程合同,为部分资金压力较大的学员提供“培训贷”的服务。但在缴费后,公司未认真履行合同规定,要求退课退款被拒,且该机构闭店跑路。面对高昂的诉讼成本和漫长的诉讼周期,学员们选择向华容区消委求助。历经多方努力,华容区消委与该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通过耐心组织调解,最终帮助38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9.34万元。

【案例评析】

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不要轻信培训机构各种诱惑贷款的承诺;不要在陌生网络平台注册信息、转账汇款及办理贷款等;理性判断,谨慎选择,避免落入“培训贷”陷阱。

七、学习机闪屏黑屏

依法调解化纠纷

【案例简介】

2024年4月,消费者罗女士在某购物广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学习机,后续在使用设备时发现存在闪屏黑屏的情况,与商家沟通送到售后,对方工作人员称设备没有任何问题,罗女士不认可这个结果,于是向市消委进行投诉要求换货处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向罗女士和商家分别了解情况,并仔细查看了客户提供的照片及视频材料,确认存在客户提出的闪屏黑屏情况。通过对商家耐心沟通和积极引导,商家同意为罗女士办理换货。

【案例评析】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商家应当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八、食品标签小切口

助力企业大发展

【案例简介】

2024年12月,鄂州市12315热线接到多起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投诉举报,反映的内容均为购买该公司生产的产品标签存在瑕疵,要求赔偿。临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邀请相关食品领域专家,开展食品标签 “靶向诊疗” 行动,对企业即将投入生产的食品标签内容进行细致审核。针对 “配料名称不准确”“配料表排序不规范”“营养成分标注不全” 等常见问题,进行逐一排查,精准识别错误标签标识,并现场进行纠正。

【案例评析】

食品标签作为食品的“身份证”,是消费者了解食品关键信息的重要窗口。通过深入辖区企业,面对面的交流指导、答疑解惑,帮助企业清晰地识别潜在风险点,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可靠、清晰易懂、合规合法。同时,为企业量身定制了整改建议,推动企业建立起完善的标签自查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了消费纠纷与合规风险,为企业的稳健发展筑牢了根基,助力企业在规范中壮大,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稳步迈进。

九、滑冰摔伤致骨折

商家责任难推脱

【案例简介】

2024年11月,鄂州市消委接到彭女士投诉,称小孩在某冰雪游乐场滑冰的时候摔跤受伤,检查发现骨裂骨折,医疗费1800元。与商家协商多次,要求商家支付1000元赔偿,商家表示这种运动项目有风险,受伤无可避免,不愿意承担赔偿。调解人员与消费者沟通后,找商家协商,商家称滑冰场地有保险,需要消费者自己提供相关资料找保险公司理赔。调解人员对商家进行指正劝导,商家最终同意弥补消费者1000元。

【案例评析】

本案中,商家具有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的义务;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本案中,商家不得以购买场地保险为由,拒绝履行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的义务。

【案例简介】

2024年3月,华容区消委接到消费者王某投诉称,在高速服务区某特产品店内,一养生茶叶店内有“专家”正在购买铁皮石斛并热情向路人推荐,销售人员也宣称石斛对降“降脂”“壮阳”有很好效果,“专家”付款后,王某也花费6000元购买了150克石斛。事后,王某了解到石斛并不具备销售人员所说的效果,同时价格过高,感觉被骗,请求协调退款。调解人员核实发现该店持有营业执照,所售产品均明码标价,但经营者借“专家”当“托儿”,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误导。经调解,由经营者主动联系梁某,将6000元立即退还,王某将购买产品邮寄退回。

【案例评析】

景区、服务区购物勿轻信“专家”“患者”诱导,谨防虚假宣传陷阱。商家借“托儿”夸大商品功效属违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赔。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13日

来源:楚天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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