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条例》普法小课堂丨第14期:直播平台需提供商家信息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4 00:07 3

摘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提高网友消费安全意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辽宁省律师协会、东北新闻网共同制作了《〈消保条例〉普法小课堂》,“辽聊消费”云课堂,共筑满意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提高网友消费安全意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辽宁省律师协会、东北新闻网共同制作了《〈消保条例〉普法小课堂》,“辽聊消费”云课堂,共筑满意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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