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12日韩城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王某当场向原告张某支付赔偿款1.8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双赢效果。
2025年3月12日韩城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王某当场向原告张某支付赔偿款1.8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双赢效果。
案情摘要
2024年7月,王某无照驾驶四轮电动车在商店门口倒车时,与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张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王某因无证驾驶承担全责。双方产生矛盾,原告遂将王某及王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韩城法院。
该案分到民一庭梁存仓团队后,在法官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后觉得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于是统筹安排助理和书记员做好案件稳控和调解工作。助理和书记员考虑到双方的矛盾焦点,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就在联系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因王某属于无照驾驶不同意调解,案件陷入僵局。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双方情绪逐渐稳定。为彻底化解纠纷,针对原告提出的诉求和被告提出的意见与双方进行沟通谈话,从有利于解决问题的角度,对双方提出了合理建议。
经过法官细致的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本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诉累,促进案结事了。
陕西网韩城站(编辑 王美娜)
来源:陕西网韩城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