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公房产讯近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宝龙地产”)发布公告称,3月7日,其全资附属公司宝龙地产(维京)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宝龙维京”),于维京群岛高等法院(商事法庭)的东加勒比最高法院(维京法庭)被提出清盘申请。企查查显示,宝龙维京持有宝龙商业管理有限公
大公房产讯 近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宝龙地产”)发布公告称,3月7日,其全资附属公司宝龙地产(维京)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宝龙维京”),于维京群岛高等法院(商事法庭)的东加勒比最高法院(维京法庭)被提出清盘申请。企查查显示,宝龙维京持有宝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09909.HK)63%股权。
据了解,此次清盘申请由Oasis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代表Oasis Investments II Master Fund Limited、AMAsia Strategies Master Fund L.P.及PAG-P Asia Fund L.P.(透过其普通合伙人PAG-P Management Limited行事)(统称“申请人”)共同作出,内容有关未偿还宝龙地产所发行及由(其中包括)宝龙维京所担保的优先票据。该票据于2024年8月10日到期,本金总额为5亿美元,年息6.25%。就此申请人声称合共持有未偿还本金额中约1.99亿美元。
目前,上述清盘申请的聆讯定于2025年4月28日举行。
对此,宝龙地产方面称,清盘申请的提出不代表已按申请成功对宝龙维京进行清盘,而截至3月9日,维京法庭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宝龙维京清盘。公司不认为清盘申请会对公司于此阶段的营运造成实质性影响。
事实上,近年来宝龙地产的财务状况愈发艰难。
根据财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宝龙地产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6.23亿元,期内亏损约20.47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龙地产总负债约为1537.03亿元,借款总额约为584.41亿元,其中银行及其他借款约337.17亿元,优先票据159.68亿元,公司债券约64.1亿元。就短期债务而言,约有296亿元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另有约288.44亿元借款于一年后到期。
或许是为了减轻债务压力,宝龙地产于2024年2月发布重组支持协议,同年10月持有重组范围内债务未偿还本金额约89%的参与债权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到了2024年12月,宝龙地产称所有计划条件均已达成,包括至少75%债权人批准该计划、各方正式签订承诺契据,计划生效日期已于2024年12月17日落实。
但在2025年2月4日,宝龙地产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目前可得的资料,认为有必要将现有截止日期从2025年2月28日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以便有更多时间达成实施重组所需的条件。
于2月28日,宝龙地产再次发布公告称,本公司遗憾宣布,于2025年2月28日的截止日期结束时,尽管本公司致力达成重组条件,惟若干重组条件仍未达成。因此,重组生效日期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并无落实,而该计划已失效。
来源:大公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