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事实上,今年是三部门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的第二年。去年4月,三部
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事实上,今年是三部门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的第二年。去年4月,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目前,县、乡镇充电桩市场尚处蓝海阶段,存在较大发展空间。随着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持续推进以及基础设施规划政策的深入实施,充电桩下乡进程有望进一步提速,并为乡村经济的振兴注入动力。
试点范围扩大
自2020年启动以来,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持续深化,下乡车型覆盖乘用车、微型乘用车、微面、轻型物流货车等多个领域,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的多样化用车需求。
新能源汽车“驶”入乡村,充电桩建设也需同步跟进。“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渐下沉,我国县乡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制约瓶颈日益凸显。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盈利困难、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较低、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消费潜力的释放。亟需按照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指出。
一位充电行业从业者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充电基础设施不完善、维修保养便利性差等因素会制约新能源汽车进入农村。怎样加速布局快充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道路建设、建立优惠的充电电价体系,是需着力解决的问题。”
相较于第一批试点,今年发布的第二批试点支持省份范围和试点县总名额均有所扩大,计划在26个省遴选75个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优化了申报条件,提出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并作为整体共同完成试点任务及考核等相关工作,联合试点县占用一个试点县名额。同时,鼓励新技术应用。对试点地区具有明显示范效应的车网互动(V2G)项目(试点地区V2G项目整体放电总功率原则上不低于140千瓦,试点期内总放电量不低于1.4万千瓦时),可按照项目总功率除以120千瓦(向下取整)的3倍系数进行标准桩数量折算,折算的标准桩计入首次达到政策指标要求的年度(2024年通过备案的第一批67个试点县参照执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试点范围、申报条件等的持续完善,县域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将加速优化。
“堵点”待打通
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刺激下,近年来,充电桩市场吸引了诸多资本和新参与者纷纷涌入。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充电桩下乡工作的深入推进,未来投资入局县、乡镇市场的充电桩企业数量将持续增加。
然而,相较于城市,当下乡镇农村地区的充电设施建设情况不容乐观,依旧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指出,国内目前公用桩的车桩比远好于欧美,但存在利用率不足的问题。目前充电桩覆盖不全,当前高速公路还有10%的服务区未覆盖,乡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小于5%。
充电桩下乡还需打通哪些堵点?据了解,从农村市场特性来看,其具有地域广阔、流量分散、运维成本高、不确定性、不适合大规模集中建站等特点。同时,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面临着较高的成本压力。与城市相比,由于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相对较少,充电桩的利用率不高,投资回报周期长,导致此前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农村充电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目前广大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足20%,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副秘书长王芳认为,当前广大乡村地区仍面临着整体规划缺失、布局不合理、电力供应不足、盈利模式不明朗等诸多挑战,影响乡村公共充电桩的推广。
此外,相较于城市,由于农村地区充电桩分布较为分散,运维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一些充电桩由于长期缺乏维护,出现设备老化、损坏等问题,而一旦充电桩出现故障,由于整体运维水平不高,造成充电服务中断时间长,影响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因地制宜施策
业内普遍认为,未来充电桩下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土地政策、完善电网配套、提升运维管理水平以及激发市场需求。另外,相关企业在进行系统布局和规划的同时,也需做好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并充分考虑不同应用场景和差异化需求,选择合适的充电桩设备和维护服务方案。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给出建议,地方应紧抓试点机遇,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申报,不具备独立申报能力的地区,可考虑与周边区县开展联合申报。重点聚焦典型场景应用,开展充换电设施建设,开展大功率充电技术、V2G、“光储充”一体化、换电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及管理制度。建议试点县加强与行业机构、大型企业的合作,合理布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新技术新模式,建立适合的试点方案。此外,企业应全面深入理解试点政策对产品、技术等方面提出的要求及目标,结合试点地区发展需求,因地制宜提供产品、技术和服务等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开展。
另外,上述从业者表示,推动充电桩在农村地区发展需提升后续运维服务能力,建设便捷、低成本的运维网络。“一方面可以快速响应故障报修,保障充电服务的连续性。另一方面,也使充电桩运营企业在乡镇农村地区的投资更具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吸引更多企业参与乡镇农村充电桩市场开发。”
编辑:李慧颖
审核: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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