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7月5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刘某某水产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59.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核心提示:2024年7月5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刘某某水产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59.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4年7月5日,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刘某某水产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59.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
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树木岭市场内商家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当天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计量工具电子秤用1KG的标准砝码称重其电子秤显示为1.25KG。经查,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3359.4元。
【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属于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日期:2025-03-14
来源:食品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