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黔阳古城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打造怀化旅游“金三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4号)
《关于加强黔阳古城保护利用的决定》已经2025年2月26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黔阳古城保护利用的决定
(2025年2月26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黔阳古城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打造怀化旅游“金三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黔阳古城保护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
黔阳古城地处沅水中游,上扼滇黔、下控荆湘,自古以来即为湘黔边界军事、政治、文化和商贸中心。自汉代设县治以来,巫文化、傩文化、盘瓠文化等本土文化与中原文化、巴蜀文化、楚文化等在这里交融,历经2200余年,逐步形成了多元文化交融互补、发展共促的古城文脉。古城九街十八巷布局错落有致、古韵悠长、风格独特、建筑工艺精湛,遗存众多自春秋战国以来古建筑群、古石刻、古墓葬群等物质文化遗产,是全国保存最完好的明清古城之一;芙蓉楼依山傍水,以其独特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成功申报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楼”;辰河木偶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瑰丽多姿,赋予了古城各民族和谐共生、和美共荣的文化底蕴和无穷活力。
由于各种原因,黔阳古城保护利用还存在保护和利用内容不充分、碎片化,保护和利用机制不完善;随意改变历史建筑原貌、残缺破损传统建筑修缮不及时;基础设施配套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失、专门管理机构缺失、公众参与基础薄弱等问题日益凸显,亟待全面、系统加强保护和利用。
加强黔阳古城保护利用,深度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精神价值、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高标准推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是展示五溪文化“多样性”、加快建设怀化旅游“金三角”、打造“诗画黔阳”传统文化品牌战略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古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汇聚合力,推动黔阳古城保护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科学构建黔阳古城保护传承体系
(一)把握基本原则。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严格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利用的关系,注重黔阳古城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和发展可持续性,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黔阳古城。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古城保护传承体系,全面系统地保护好黔阳古城历史文化遗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保护与传承利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守正创新、以用促保,以改革创新赋予古城发展新动能,推动古城持续焕发新活力、绽放新魅力,更好促进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利用。
(二)加强系统保护。坚持规划引领,守护古城根基。怀化市、洪江市两级人民政府(简称市县两级政府,下同)要将古城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明确保护利用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严格落实规划要求,从严管控各类建设行为,促进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发展深度融合。坚持应保尽保,延续历史风貌。要坚持系统保护与活化利用相结合,洪江市人民政府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既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本体,也要保护好山水楼城“天人合一”的古城格局、九街十八巷传统布局、明清风貌建筑群与传统民居院落,还要统筹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好古城历史文化和整体风貌,确保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
(三)强化保护措施。健全保护名录。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快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申报、认定、公布各级各类保护对象,设置保护标志,开展保护对象数字化信息采集、测绘建档。加强修缮保护。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规范要求、技术导则、实施细则全力做好文物、历史建筑、传统建筑抢救性保护修缮和安全防护,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管理,确保文物、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安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市更新和古城历史风貌保护,坚持“最小干预”保护修缮原则,在保护好历史文化底蕴基础上,开展古城景观、建筑外貌、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综合治理,通过微改造方式完善水、电、气、通讯、消防、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合理改造老街巷公共开放空间,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延续古城肌理。加强科学管理。洪江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加快制定和严格实施《黔阳古城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明确各方职责义务,住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协同,坚持“共商共建共治”,依法落实管理职责。严禁在古城保护范围内随意拆建、改造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创新实施传统民居及其他闲置资源有效利用与收购、补偿等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
三、大力促进黔阳古城资源活化利用
(一)挖掘文化价值。市县两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强古城历史文化研究,深度挖掘古城历史遗迹、文化遗址、传统技艺、民俗风情等文化遗产,提炼核心价值。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的文化挖掘阐释,推进古城文化传承与发展,绽放古城魅力,提高古城历史文化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加强文旅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在保留历史文化记忆、保护好古城烟火气的前提下,不断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发展特色旅游业态。将非遗展示、文创产品开发融入日常生活中,传承和创新发展民间活态文化,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古城内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等;将历史文化内涵延伸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设立拍摄影视作品基地、书法创作、文艺创作基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组织开展富有古城特色的传统技艺专业培训、研学活动;通过租赁、收购等方式盘活民居等闲置资源,培育精品民宿、特色小吃、非遗工坊等沉浸式旅游场景;举办系列文化节庆活动,组织传统戏曲、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表演,增强可观性、吸引力,让古城真正活起来。
(三)促进科技赋能。运用现代科技为古城文旅赋能,优化管理效率、促进文化传播和可持续发展。创新数字化展示与沉浸式体验、智慧旅游服务、智慧管理与运营、互动体验与社交传播、文化IP开发与商业化等赋能方式,让历史文化遗产“火起来”。鼓励科研机构与高校、经营主体参与历史文化深层次保护利用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科技含量与整体水平。
四、不断提升黔阳古城保护利用的综合保障能力
(一)构筑共保共用格局,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保护利用格局,健全保护利用机制,成立保护利用机构,加强资源统筹配置。明确各方职责义务,加强制度、政策、标准协调对接,优化管理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会同文旅部门建立向政府专题报告工作制度。
(二)坚持依法治理,提升监管实效。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采取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加强依法治理;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法,对不正确履职或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鼓励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体系化布局、制度化推进、规范化落实。
(三)优化资源配置,夯实保障基础。加大资金投入。将黔阳古城保护经费列入市县两级政府财政预算,完善补偿机制。支持国有资本收购民间闲置资产发展文旅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公益性基金参与文旅产业,引导经营主体持续投入。注重人才保障。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和储备,引进专业人才,探索建立工匠库、专家库及相关评价机制。加强宣传推广。利用保护宣传周、特色节会、大型赛事、短视频和文创IP、数字博物馆等多样化形式和数字化平台,讲好古城故事,不断提升古城感染力和吸引力。
来源:掌上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