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这些车辆被罚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14 14:58 3

摘要: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运营行为,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6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运营行为,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6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2025年2月28日,吉J501BA驾驶员周立军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周立军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二:2025年3月5日,吉AD90508驾驶员赵文秋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赵文秋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三:2025年2月25日,吉ADC6889驾驶员曲迎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曲迎春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责令其改正,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5年2月26日,吉A98D9U驾驶员刘俊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刘俊秀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责令其改正,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5年2月26日,吉AD80050驾驶员孙平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孙平龙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责令其改正,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2025年2月27日,吉ADE5366驾驶员孙洋洋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花小猪”网约车APP接单营运。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孙洋洋罚款5000元,同时责令其改正;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责令其改正,给予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德庆

编辑:孙懿辞

初审:彬彬

复审:梁爽

终审:臧立

来源:长春晚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