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2022年以来,滨州两级法院办理涉提振消费案件3万余件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14 20:44 5

摘要:滨州日报/滨州网讯3月14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服务提振消费工作新闻发布会。滨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向阳介绍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提振消费工作情况。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3月14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服务提振消费工作新闻发布会。滨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向阳介绍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提振消费工作情况。

据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2022年以来,妥善办理涉及提振消费的相关案件3万余件,以严格公正司法维护了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为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审理,力促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

依法惩治危害市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相关犯罪90件160人,适用从业禁止令7件9人,2024年犯罪人数同比下降42%,食药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6件89人,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企业创新创造。精准治理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特别对以威胁手段强迫交易、索要“保护费”等犯罪行为予以严惩,审结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87件278人,其中敲诈勒索犯罪38件87人。依法严惩王某等通过自残敲诈勒索3省15家饭店案,维护餐饮行业市场秩序。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准确认定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效力,对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依法认定无效,推动经营者就“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妥善处理生育、托育、教育、老年人养生保健等服务合同纠纷1447件,审理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信息传播等纠纷案件51件,坚决打击虚假宣传、诱导欺诈行为,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推进消费新业态裁判尺度统一。妥善审理健身、美容、餐饮、长租公寓等预付式消费领域纠纷案件634件,坚决遏制“收款转让”“收款闭店”“职业闭店”等行为。依法适用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保障消费者在法定时间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准确认定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斩断网络消费市场“黑灰产”链条,引导新业态健康发展,推动新类型消费模式培养和塑造。

凝聚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妥善化解消费领域知产纠纷。建立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有效推进各类纠纷集中审理、批量治理。审判实践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控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厘清依法保护与权利滥用的边界。审理鸿星尔克、华为、TCL等商标权纠纷514件,助推品牌培育发展。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版权保护,审理《三毛流浪记》《哈利·波特》《明朝那些事儿》等版权纠纷552件,在保护版权的同时鼓励创新和知识共享。审理贵州习酒、潍柴动力、红双喜等不正当竞争纠纷84件,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等扰乱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妥善化解消费群体性纠纷。2022年以来审结金融借款合同8305件,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涉众型金融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积极督促卖方机构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确保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加强房屋买卖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审理涉商品房销售群体性纠纷案件15件,涉及业主413户,开展商品房群体性纠纷专项治理,有效化解住房建设领域矛盾风险。审理消费公益诉讼案件6件,畅通消费领域集体诉讼、小额诉讼渠道,推动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实现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有效衔接。

助力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司法审查标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理食药品领域监管案件9件,均通过和解妥善解决。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全市法院受理62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案件,其中调撤结案41件。通过司法裁判,鼓励支持监管部门“容错纠错”,推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

多向发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营造有利于消费的信用机制。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支持指导,充分发挥“一站式”矛调中心、综治中心作用,规制、防范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构建增强消费信心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司法规范和引导。近三年审结产品责任纠纷案件174件,2024年调撤结案数量同比上升175%,上诉率同比下降22.8个百分点。

加强经营环境保护。鼓励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诚实守信、公平竞争、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产权保护对激励商品和服务产出的作用,助力扩大消费供给。依法审理涉市场准入和经营自主权等行政案件39件,充分保障生产经营者依法自行组织生产经营的权利。依法制止滥用市场地位挤压中小微企业生产发展空间等行为,杜绝“以大欺小”。依法惩治通过网络制造虚假信息损害企业声誉行为,严厉打击“造假式”维权、“碰瓷式”维权等行为,审理相关案件32件,维护行业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60余次,覆盖人数9000余人,通过现场答疑、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消费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发挥司法建议社会治理“啄木鸟”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制发司法建议35个,促使通过行政处罚、行业自治等措施,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能。

来源:滨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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