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指导,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畅通年报咨询渠道,方便填报人员电话咨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一对一”解答年报系统登录、填报流程、数据规范等常见问题,主动开展经营主体年报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快速掌握填报要点。同时,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为经营主体年报工作提供精准化、便利化服务,助力诚信体系建设。
据了解,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指导,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畅通年报咨询渠道,方便填报人员电话咨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一对一”解答年报系统登录、填报流程、数据规范等常见问题,主动开展经营主体年报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快速掌握填报要点。同时,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共建“信用帮办驿站”合作协议,在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各级网点设立驿站,开展经营主体年报、信用修复、融资等领域的帮办服务,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创新宣传方式,录制年报公示宣传视频,在公交、地铁、出租车滚动播放。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发布年报相关信息,全面宣传年报填写步骤以及失信惩戒、信用修复流程等内容,进一步提升知晓率,确保广大经营主体知年报、懂年报、会年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凡是2024年12月31日前在呼和浩特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http://nm.gsxt.gov.cn)”或“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huhhot.gov.cn/),点击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填报”,进入公示系统报送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