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将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周某使用,合同租期为10年零7个月,其中7个月为装修免租期,但被告周某在合同签订后不足7个月便违约,未按期支付租金。且在接手房屋后,周某将原本能对外经营的酒店内所有物品搬走,并将房屋拆得面目全非,从精装变成了毛坯。之后,周某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1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法官,我已经收到被告一次性补偿给我的170多万元了,实在太感谢您了!”电话里传来原告激动的声音。
思绪又回到了去年12月,我带领团队前后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上百万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将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周某使用,合同租期为10年零7个月,其中7个月为装修免租期,但被告周某在合同签订后不足7个月便违约,未按期支付租金。且在接手房屋后,周某将原本能对外经营的酒店内所有物品搬走,并将房屋拆得面目全非,从精装变成了毛坯。之后,周某既不装修也不缴纳租金,并拒绝沟通,见此情景,房地产公司一气之下将周某诉至芝罘法院。案件受理后,我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原告对于被告周某的行为表示非常不满,要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原告的诉求是要求被告支付租金、补偿费及经济损失费共1185000元,并且将房屋恢复至原状。随后,我将原告诉求告知被告周某,他表示:“确实是我违约在先,对原告要求支付的1185000元违约金无异议。但是将房屋恢复原状实在是困难,看看能不能以折现的方式补偿给原告。”但紧接着又出现了新的难题,房屋恢复原状的补偿款需要做司法鉴定才能确定,鉴定期间房屋需要维持“废墟”状,考虑到涉案房屋面积较大,为了将当事人损失降到最低,我再次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
法官提醒
出于商业经营目的,商铺承租人往往会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出资对商铺进行装修。商铺租赁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房屋装修应该怎么处理,很多房东和租客因存在法律认识上的盲区,未能理性、妥善解决,以致引发矛盾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这里法官提醒大家,租房过程中,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妥善维护房屋设施,如需装修需取得出租人的同意,退租时应向出租人交还完好状态的房屋。
讲述人:高君荣
芝罘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
来源:大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