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避风港原则” 在网络信息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简单来说,当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各类平台)收到投诉人基于侵权主张的通知,且投诉人已上传身份信息实名投诉时,平台便有义务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这一原则旨在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侵权风险,给予平台在面对侵权投
近期,金秀贤方被曝在中国实名删帖,这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同时也让 “避风港原则” 再度成为舆论焦点。
“避风港原则” 在网络信息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简单来说,当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各类平台)收到投诉人基于侵权主张的通知,且投诉人已上传身份信息实名投诉时,平台便有义务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这一原则旨在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侵权风险,给予平台在面对侵权投诉时的操作指引。但该原则存在一定局限性,它仅仅基于投诉人的 “单方面通知”,并非经过平台或法院等第三方深入查明的事实。
例如,即便帖子内容只是单纯赞美 “羊驼好可爱啊” 并配图,若投诉人无中生有称此言论辱骂其母亲,平台依据 “避风港原则” 也可能将帖子删除。像微博这类平台,投诉理由还可能出现批量复制、张冠李戴的情况。如原帖内容为正常评价 “这人怎么居然发布过这样的言论啊”,投诉人却以 “这人网暴我”“某某某(指其他人)已经被我投诉了” 等理由投诉,平台仍会删帖。
在金秀贤方删帖事件中,由于不清楚具体投诉内容与实际情况,难以直接判定其行为的正当性。从 “避风港原则” 角度看,金秀贤方若遵循流程实名投诉,平台依规删帖并无不妥。但倘若投诉存在不合理之处,利用 “避风港原则” 的漏洞达到不合理的 “捂嘴” 目的,无疑会损害发帖人的言论自由。同时,关于部分法官依据投诉删帖结果判定当事人 “主观恶意强” 的情况,确实反映出部分司法人员对复杂互联网规则理解不足的问题。在金秀贤引发公愤的背景下,对于为其说话者,不能一概而论地予以否定,而应基于事实和理性进行判断。毕竟在信息时代,全面客观地看待事件,尊重各方权益,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来源:街角的风铃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