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合同因一方违约如何退还展位费?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3-19 15:43 4

摘要:展览合同指一方与他方约定,由一方提供美术作品、摄影、书法碑帖、篆刻、古代和传统服饰、艺术收藏品、专题性文化艺术,以及物品、技术或者服务等,他方负责布展、展品运输、安全保卫以及其他具体展览事项并取得报酬的合同。

展览合同指一方与他方约定,由一方提供美术作品、摄影、书法碑帖、篆刻、古代和传统服饰、艺术收藏品、专题性文化艺术,以及物品、技术或者服务等,他方负责布展、展品运输、安全保卫以及其他具体展览事项并取得报酬的合同。

案号:(2023)川01民终9905号

基本案情: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某乙公司代某甲公司代订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展位,糖酒会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27日,地点在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合同约定如官宣取消本次展会,某乙公司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某甲公司已付款项。某甲公司员工与某乙公司员工黄某通过微信沟通糖酒会举办事宜,黄某多次告知某甲公司糖酒会延期,后称糖酒会将在2022年11月举办,某甲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参展,要求退回展位费。

判决如下:

成都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宁波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6080元。

法官讲道理:

就展览合同而言,参展的时间、地点是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本案中某甲公司参展的商品为啤酒,其销售具有显著的季节性特征,参展时间的变化构成对合同主要条款的重大变更,可能影响某甲公司参展的合同目的的实现。某甲公司主张,若参加11月的啤酒展览会,不会给某甲公司带来订单、达不到参展的目的。该主张符合常理,在此情况,某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某乙公司在2022年9月告知某甲公司展会推迟至11月后,某甲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参展,此时双方合同即解除。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某乙公司可将该展位进行转卖,此为某乙公司减少自己损失的补救方法,不能因为某乙公司提出该方案而某甲公司不同意,而作为某甲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的证明。某乙公司在某甲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参加11月展会情况下,又自行与主办方就案涉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展位费,相应合同对某甲公司不发生效力,某乙公司支付的展位费由其自行负担。

汪律师有话说: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或者导致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受不利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为法定的解除权,不因合同一方不同意而不得行使。即便未出现前述情形,合同一方也可单方解除合同(但需要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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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月漫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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