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私募基金投资判决引发热议。投资者张某(化名)因自身金融资产未达私募投资门槛,找亲友刘某签订代持协议,由刘某出面认购某私募证券基金。后基金出现严重亏损,张某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本金却遭法院驳回——法官认定双方"明知故犯"规避监管规定,
一、案例聚焦:一份1000万“抽屉协议”引发的血亏纠纷
2023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私募基金投资判决引发热议。投资者张某(化名)因自身金融资产未达私募投资门槛,找亲友刘某签订代持协议,由刘某出面认购某私募证券基金。后基金出现严重亏损,张某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本金却遭法院驳回——法官认定双方"明知故犯"规避监管规定,代持协议无效且张某需承担主要损失。
此案揭示了私募投资中普遍存在的「通道代持」隐患。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2022年因投资者资质问题引发的私募纠纷占比达17%,「代持模式」已成违规重灾区。
二、六步拆解:为什么你的代持协议可能成废纸?
穿透审查已成监管刚性手段
2021年《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管理人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资质。笔者经办的多起私募争端案件显示,监管系统已能通过社保数据、银行流水等多维度追踪实际投资人身份,传统代持安排不再具有隐蔽性。
实务经验:在某新能源产业基金合同纠纷中,代持方因被核查出证券账户异常操作记录,导致实际投资者被直接取消赎回资格。
合格投资者制度具备公共秩序属性
深圳法院判决核心依据是《民法典》第153条。笔者梳理2020-2023年同类判决发现,法院对「规避监管型代持」的无效认定率高达91.3%。特别是涉及「单笔投资额不足100万」的拼单代持,资金损失后代持人仍需承担20%-40%过错责任。
三、投资者自救指南:四个关键保护动作
自测清单:确认连续3年收入流水超50万或金融资产证明范围(划重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不得低于80%)
格式条款审查:警惕合同中的表述陷阱(如某案例中「代为持有」被模糊表达为「合作持有」)
电子取证:微信对话需保留完整时间戳(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电子证据存证指引)
损失止损线:单项目总亏损超30%时,应及时启动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机制
四、私募投资的「三要三不要」法则
建议在签署文件前完成以下流程:
要核验:登录AMBERS系统打印产品备案证明
要见证:要求销售人员在双录设备前逐条讲解风险揭示书
要冷处理:投资金额超500万时,建议设置至少15天冷静期
不要轻信:年化收益率宣传超8%的股权类项目
不要代签:认购文件必须由本人签署(2022年北京经典案例:代签笔迹鉴定导致协议被撤销)
不要留白:补充协议中的手写条款需加盖骑缝章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金融市场正经历从「形式合规」到「实质合规」的深刻变革。投资者切勿迷信「抽屉协议」的短期便利,而应构建包含法律意见书审阅、资金流向监控、信息披露跟踪在内的完整风险控制链。遇到复杂交易结构时,建议提前引入专业机构参与交易设计,避免因合规瑕疵引发「赚了收益却丢了本金」的双输局面。
您在投资过程中是否遇到过资质代持现象?对于如何合法合规参与私募投资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具体问题,笔者将挑选代表性话题在下期专稿中深度解析。
(注:本文所涉案例均依据公开信息脱敏处理,不指向特定主体。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具体法律问题需个案咨询。)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俞强 律师
资本证券部主任
专注私募基金争议解决
来源:商业纠纷律师俞强(北大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