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规范上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行为,培育清朗的互联网健康科普环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其中提出,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
为规范上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行为,培育清朗的互联网健康科普环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其中提出,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类信息,或对以上商品进行直播带货等不当牟利行为。禁止发布虚假错误的健康科普信息,不得夸大疾病治疗效果。(界面新闻)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