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是大好年华,仍是在校读书的大学生,但为了赚钱竟非法传播淫秽物品而身陷泥潭,不禁让人唏嘘。近日,启东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对顾某某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01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
(江海晚报刊登)
本是大好年华,仍是在校读书的大学生,但为了赚钱竟非法传播淫秽物品而身陷泥潭,不禁让人唏嘘。近日,启东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对顾某某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01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用手机,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或销毁。
基本案情
一日,顾某某收到线上好友发来的消息:“兄弟,想不想看点视频?我这里有资源。”随后顾某某按照其指示下载了网盘APP并进入一个资源交流群。顾某某下载了许多淫秽视频后,灵机一动想借此赚点外快。于是他组建群聊,在群内发送淫秽视频,通过收取入群费或者出售单个视频的方式牟利。
经查,顾某某传播的淫秽视频资料数量已达情节严重标准。2021年年初至2023年8月期间,顾某某收取违法所得人民币7018元。
法院审理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文件,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实施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如果涉及他人隐私的偷拍视频被传上网站,极有可能被反复下载、传播,对被害人的伤害不可逆转。广大青年正值美好年华,切不可因贪念,用自己的光明未来下赌注,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据悉,该案是启东法院审结的首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启东法院将始终坚持人民为中心,全力保障人民的安全感,全链条打击偷拍、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依法严惩非法制造、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行为,守护网络清朗空间。
▌文字:刑庭 陆渝宁
▌责编:政治部
▌审核:周喜春
▌终审:沈辉
来源:小方洞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