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新修订的科普法凝练过往经验,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对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即日起,《科普时报》特开设“科普法连着你和我”栏目,邀请专家深入解读该法,敬请关注。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三级职员
周德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四章 科普活动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
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依托现有资源并根据发展需要建设科普创作中心。
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在行动
第十一届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上,参观者打卡问天量子展位的标语墙。图源:科普时报
2023年10月21日至23日,第十一届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在安徽芜湖举办。展会期间,芜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入驻展会,专门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指导督促主办方与参展方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正确标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标识,不得销售、展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共发放《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参展单位及参观群众知识产权相关咨询100余人次。
此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在第二十九条中特别提出了科普成果知识产权,这为科普事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以往我国在科普成果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十分欠缺的,这也导致了一项科普成果产出后的模仿成本极低,“千馆一面”的现象十分普遍。
如果科普产品的知识产权特别容易被侵害,谁还会愿意投入资金搞原创产品研发?产业又该如何进步?这充分说明,想要中国的科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知识产权问题。近年来,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安徽省芜湖市等地都进行了科普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探索,周德进表示,要先从政府层面重视起来、做起来,再带动整个产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科普产品包括什么?在第二十九条中提出,“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也就是说,除了我们熟知的科技馆、科普图书等具象的科普产品,还包括设计理念,即“服务研究开发”。比如,北京市科技馆的设计理念为“生产、生活、生态”,就属于需要保护知识产权的科普产品。
放眼国际,欧美等发达国家在高质量科普作品的创作上已经走在前列。在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这里拥有全球最强大的粒子加速器——大型强子对撞机(LHC)。为科普这台对撞机的运作原理,CERN将其核心部位制作了可以真正运转的复原模型,参观者能够直观地看到对撞机内部真实的结构、粒子的运动轨迹及碰撞过程。周德进表示,国内的科普产品还大多停留在示意模型或原理图层面,即便参观者看到了这些产品也无法理解其中蕴含的科学原理。
在CERN,还有一部分关于未来科学的展览,全是天马行空的想象。比如有一张韩国作者的画作在这里展出,表达了科学家对未来科学的憧憬与构想,价值几百万欧元,这是真正为科学思维买单。从这份尊重中,我们看到了CERN对科普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中还提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依托现有资源并根据发展需要建设科普创作中心。比如芬兰赫尔辛基科学中心,依托赫尔辛基大学科学教育学院而建,通过互动性和体验感的展览让参观者感受科学的乐趣,已成为芬兰最著名的科学教育机构之一。
此次科普法的修订,不仅保留了22年来的成功实践与优秀经验,并且将科普事业、科普队伍和科普相关产业认为重要的和待解决的问题也有所体现。新修订的科普法是一部源于实践需要、提炼实践经验、体现产业关切、可操作性更强的法律。
作者:毕文婷 整理
编辑:毛梦囡
审核:王飞
终审:尹传红
来源:中国科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