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工智能发展太快了,如今满屏满网,从文字到照片,从声音到图像,AI无所不在。由此带来的真伪之辨也仿佛一场“打怪游戏”,难度逐渐升级。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
人工智能发展太快了,如今满屏满网,从文字到照片,从声音到图像,AI无所不在。由此带来的真伪之辨也仿佛一场“打怪游戏”,难度逐渐升级。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将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日益开放的AI技术,让更多普通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但它的副作用也很明显,就是降低了违法门槛。一位江西老人差点被AI合成的“假靳东”骗走200万元,还有人冒充医生带货、冒充经济学家荐股、冒充朋友借钱、冒充家人诈骗……《IT时报》在调查AI造假案例时发现,“AI换脸”软件只需9.9元,记者花10分钟便能轻松“变身”另一人,且生成的视频顺利在多个平台发布并传播。
《标识办法》规定所有AI生成的内容必须加上“显式”和“隐式”两种标识:显式标识就像包装上的物品名称,用户一眼就能看清“是什么”,而隐式标识则像隐藏在产品背后的二维码或防伪标识,便于平台监管与追责。这是一种“双保险”设计,能有效提高AI内容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让普通用户免于上当受骗的风险。
除了明确标识方式,《标识办法》还分别加强了服务提供者和传播平台的责任,意在重点解决“哪些是生成的”“谁生成的”“从哪里生成的”等问题,推动由生成到传播各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明确每一个环节的责任者,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被人钻空子。
有必要提醒,任何管理办法都要具备可操作性。比如,有人建议在文本内容中增加隐式标识,在多媒体文件中添加数字水印,但存在技术难点或可能增加企业成本。正因如此,该办法不作强制要求,而是提供了文本符号标识、音频节奏标识、文件元数据标识等成本更低、更易执行的替代方案。
AI生成与AI检测是矛与盾的关系,相对来说,检测技术具有滞后性。比如,一些不法分子可能通过技术手段篡改或删除标识,通过境外未监管的平台发布内容,或通过更隐蔽的私人社群传播,以此逃避监管。更何况,技术手段只是为了更方便识别,不等于给所有人“上保险”。就像最近曝光的冒充经济学家陈志武教人炒股的“杀猪盘”,伪造身份只是骗局的一部分,真正让人上当的,是高达58%的巨额“预期收益”诱惑。这种骗局,仅靠技术标识,不足以完全帮助人们抵御受骗风险。
无论如何,《标识办法》给人工智能这条“高速路”装上了“安全护栏”,以免轻易“脱轨”,但面对AI技术带来的治理风险,除了不断在技术上寻求突围,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之外,还需要持续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与认知能力。说到底,欺骗人的不是AI,而是人。那么,识别骗局的主体,最终也要还原到人。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