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婚前房产婚后置换,离婚时归个人还是夫妻共有?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22 07:38 3

摘要:大林婚后将自己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出售,又用所获房款买了一套学区房,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若将来大林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闹离婚,分割财产时,这套用婚前资产置换的婚内房屋,能否被认定为大林的个人财产?

林婚后将自己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出售又用所获房款买了一套学区房,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若将来大林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闹离婚,分割财产时,这套用婚前资产置换的婚内房屋,能否被认定为大林的个人财产?

——原则上可以认定为大林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大林用于学区房置换的款项完全来源于其个人婚前财产转化,且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双方对产权的归属没有特别约定,即使该房屋购置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可认定为大林的个人财产。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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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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