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西和县人民政府2024年-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特发布禁火令:
西和县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西和县人民政府2024年-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特发布禁火令:
一、禁火时段: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林地、草原及林草缘区以外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二)严禁在林草缘区焚烧秸秆地埂、垃圾、废旧地膜,烧灰积肥及野外烧荒等农事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焚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
(五)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生火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严禁在架空电力线附近堆放可燃物;
(六)严禁未经批准在林草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
(七)严禁未成年人和特殊人员独自进入用火戒严区;
(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四、防火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以“8311”工作措施为抓手,强化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禁火令落到实处。
(一)加强宣传。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全覆盖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禁火要求,采用现场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群众易接受形式深入宣传,坚决遏制因烧荒烧秸秆和违规用火等引发火灾火情。对重点区域、林缘结合部开展“敲门行动”,提醒群众严守防火规定,推动“群防群治”。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牢属地防火责任,压紧压实镇村干部、林业场(站)、生态护林员等各方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重点清除坟边、林边、地边等重点区域可燃物,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和日常巡护力度,严格管控野外施工动火,及时制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林草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必须落实防火责任和各项禁火措施。
(三)设卡严查。各级各部门要严守重要“村口、路口、山口”,合理设置卡口检查站,严防火源火种进山入林,特别加强林区、林缘结合部群众和特殊人群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要引导全社会自觉接受护林(草)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
(四)强化应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配齐应急设施,储备救援物资,健全完善防灭火联动机制,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时刻做好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实施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五)严格值守。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有火必报”“扑报同步”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火情形势研判,切实加强值班值守、火情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特别要盯紧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和春耕生产期间农林交错地带,对林草地内敏感区域严防死守,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违禁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森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西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3月23日
来源|陇南西和发布
监制|李 宁
审核|武亚琼
编辑|王 军
发布|西和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西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