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亭法院副院长张龙剑提出,做好宣传与办好案件同样重要,宣传不仅是为了让外界听到我们的声音、让群众看到我们的行动,最重要的是,让司法理念和公平正义的种子播撒得更远。
时代在更新
司法要革新
宣传要创新
新媒体时代
当“法槌”遇上“麦克风”
如何让法治好声音
潜移默化“入耳入心”
如何让公平正义
“看得见”“听得懂”“传得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围绕“如何讲好法院故事”展开热烈讨论
“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法治宣传中应该具备哪些思维?”
“如何在办好案的同时讲好法院故事?”
3月24日下午
干警们结合自身工作和学习经历
围绕以上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低头抓办案,抬头巧宣传”
保亭法院副院长张龙剑提出,做好宣传与办好案件同样重要,宣传不仅是为了让外界听到我们的声音、让群众看到我们的行动,最重要的是, 让司法理念和公平正义的种子播撒得更远。
做好法治宣传应当具备“三个思维”:
一是整体思维,宣传应当摒弃“就案说案”的观念,要从个案的角度上升到类案的情况,进而展示对整体社会的影响。
二是双向思维,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应该是双向互动的,从“讲案件”到“讲故事”的转变,需要在二者的持续交流讨论中实现。
三是融合思维,各业务条线不能单打独斗,应该在相互配合中共同谱写法治宣传的“大文章”。
一是整体思维,宣传应当摒弃“就案说案”的观念,要从个案的角度上升到类案的情况,进而展示对整体社会的影响。
二是双向思维,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应该是双向互动的,从“讲案件”到“讲故事”的转变,需要在二者的持续交流讨论中实现。
三是融合思维,各业务条线不能单打独斗,应该在相互配合中共同谱写法治宣传的“大文章”。
“讲好个体的故事”
审管办刘梦瑶站在新闻宣传的角度,认为 “法院的案件不只是没有温度的办案指标,更是普通人的生活”,应当带着“讲述个体故事”的信念,做好每一次案件的宣传报道。
结合所学的新闻传播专业,刘梦瑶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看法:
从新闻传播模式的角度,讲述传播内容应根据传播者与受众的不同而有所创新;
从法治宣传应当具备的政治性、故事性和及时性,提出案件报道既要遵循政治标准也要重视新闻价值;
从工作实际出发,分享具体宣传中,如何围绕社会热点、工作亮点和群众痛点,讲好 “有现场感、有温度、有新意”的法院故事。
从新闻传播模式的角度,讲述传播内容应根据传播者与受众的不同而有所创新;
从法治宣传应当具备的政治性、故事性和及时性,提出案件报道既要遵循政治标准也要重视新闻价值;
从工作实际出发,分享具体宣传中,如何围绕社会热点、工作亮点和群众痛点,讲好 “有现场感、有温度、有新意”的法院故事。
法治宣传既要“守正”——
确保法律的严谨性
也要“创新”——
用鲜活方式点亮法治之光
新时代
讲好政法故事
既要对业务工作常抓不懈
也要对宣传工作提高认识、创新方法
通过法治好声音
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角落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