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考古公园”通过资源保护、展示复原和社会化利用,逐渐成为国际考古遗产实践的重要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开展了多样化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国在近十年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展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物象建构特点,同时也体现出资源管理、展示复原、社会化管理等方面的不足。结合欧美地区以及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经验,基金会模式、市场机制优化与多元需求协调是提升遗址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随着“国家遗产”向“社会遗产”转型的逐步推进,中国考古遗址公园正在探索适应本土需求的发展模式,努力为中国考古遗址公园的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全球遗产管理提供借鉴经验。在全球范围内,考古遗产的系统化利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1986年国际考古遗产管理科学委员会(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Archaeological Heritage Management, ICAHM)的建立以及1994年印度新德里世界考古大会(1994 World Archaeological Congress, New Delhi, India)的召开[1],该领域进入理论与实践互动阶段。阿曼塞拉莱会议(The Firs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ICOMOS on Archaeological Parks and Sites 23.-25. February 2015 Salalah, Sultanate of Oman)及其后公布的《塞拉莱公共考古遗址管理导则》(Salalah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ublic Archaeological Sites),标志着国际遗产界开始对此前三十余年中考古遗产的展示理念、方法与实践进行反思,提出应在全球范围内重视考古公园(由英文原文archaeological park直译,实质与中文的“考古遗址公园”含义全同)对促进考古遗址保护与公众传播的意义,并希望将其作为重要的考古遗产形式在世界遗产框架下进行推广[2]。很遗憾,此后“考古公园”这一术语及其实践规范并未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可,各国考古遗产利用状况因国情不同而差异显著,是否具备不同程度的“公园”形式,也须视个案而定。虽然一些国家已采用园区模式管理与展示其考古遗产,但并非普遍采纳“考古公园”这一称谓。本文所讨论的“考古公园”涵盖所有具备园区特征的考古资源专门性保护与利用方式,不拘泥于命名本身。鉴于此背景,本研究将我国的考古遗址公园置于全球考古遗产实践的比较框架中,旨在探讨其在此领域中可能的独特贡献与价值。一、国外考古遗产利用状况举例1.美、加、澳“国家公园”——“后殖民”阶段考古资源表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为数不少的国家公园原本是为保护自然景观与资源而建立的,其中虽然有一定数量的考古遗存,但它们并不是专门的考古公园。这些国家公园与考古资源展示园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家公园往往缺乏对于考古遗存的专业管理能力。截至2024年2月,美国拥有国家公园429个[3]。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National Park Service)要求每一个国家公园都应有针对性地为其管理对象编撰管理规划[4]。这些公园中以考古遗存为核心的仅有24个,约占其全部国家公园的5.7%,绝大多数分布于中、南部州县,以史前时期印第安人文化遗存为展示对象。遗址分布广泛,动辄数百上千平方千米。“公园”形态松散不固定,开放性大,多有较长的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史。遗址表现年代跨度大,早可至距今一万年以前,晚则至19世纪之后。参观使用率分布极不均衡,观众量多者如约塞米蒂国家公园(Yosemite National Park),年均约四百余万人次,少者如鲍维堡遗址(Fort Bowie National Historic Site),仅有约八千人次[5]。“加拿大不存在专门意义上的考古公园”,“确实有一定数量的遗址分布于‘国家公园’与原住民保留区内,但所谓‘公园’,主要是‘自然公园’”,修建专门博物馆或进行原址展示与讲解的情况也并不普遍[6]。加拿大考古资源管理分为联邦、省、地区三个层面。2001年以来,政府开始整理《加拿大历史地点名录》(The Canadian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7]。截至2024年,该系统认定国家级考古遗址59处,但其中多数因土地私有产权、原住民现有用地合法地位以及军事安全需要等问题无法对外开放,国家层面利用情况较少;其土地使用方式仍以民用为主,包括原住民村落用地,牧场与农地,休闲公园,原住民宗教祭祀与丧葬场所,原住民狩猎、采集与食物补给来源地,商务服务以及环保用地等[8]。加拿大现有考古资源展示体系中与我国考古遗址公园架构相对接近的有三处——岩画公园(Petroglyph Park)、努斯克温遗址公园(Wanuskewin Heritage Park)以及野牛碎头崖阐释中心(Head-Smashed-In Buffalo Jump Interpretive Centre)。有澳大利亚学者认为“澳大利亚没有考古公园”,并指出在澳洲考古公园仍不是一种被正式承认的考古遗产形式,国家公园与保护区以呈现自然遗产价值为主,考古内容极少[9],如卡卡杜国家公园(Kakadu National Park)[10]。“原住民考古”(Indigenous Archaeology)一般被归入旧石器时代考古,更多表现为岩洞和岩棚遗迹,其核心内容是岩画艺术。相比之下,层累式的考古堆积即便存在也并不构成原住民考古的主流内容。同时,相关法规严格要求考古工作人员必须在发掘之后进行回填,地层暴露被严格禁止,这种“封闭性”限制条款也是“考古公园”无法存在的重要政策因素之一。露天遗址在澳大利亚也是存在的,但主要类型是采石场与贝丘遗址。为避免盗掘与种族主义分子破坏行为,除极少的游人可达的岩画遗址之外,绝大多数遗址点都不配备解说系统。2.日本“考古公园”(历史公园)——亚洲考古资源展示利用的早期典型尝试在世界范围内,在本体材质与保护利用方式上与中国考古遗址公园有较大可比性的是日本的历史公园。不过,日本历史公园在其国营公园体系中占比仅为11%,且绝对数量很小。调查显示,日本考古遗址的园区化利用方式在保护、复原、展示等方面大致存在两类情况[11]。第一类是以局部回填、轮廓描绘、形态复原、个别重建及植被标注为主要手段的传统展示方式。较为典型的案例是平城宫遗址历史公园(平城宮跡歴史公園)。其发掘史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20世纪40年代,日本政府开始对遗址进行保护,于1978年建立了长效保护机制《特别史迹平城宫遗址保存整备基本构想》(特別史跡平城宮跡保存整備基本構想)。在2008年前后,平城宫遗址已经具备了“园区化”遗址利用方式的界划与区划雏形,可分为保存区域、研究区域、发掘区域、展示区域以及服务区域,已经基本实现了以平城宫遗址为依托的集发掘、研究、原址保护、复原展示、文物保护、休闲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考古遗产形态[12]。平城宫遗址案例对我国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有着较为直接的影响,特别是在考古资源管理架构、复原与展示理念以及考古工作站建设方面影响较大[13]。类似的案例还包括鸿胪馆、藤原京、大宰府和水城遗址等。第二类是完全“复原”重建,个别区域进行原址展示,将遗址整体建设为历史公园,情况与欧洲露天考古博物馆(下文详述)近似。典型案例是吉野里弥生聚落遗址公园(吉野里歷史公園,2001年正式开园)。虽然整个遗址经历了六百余年的发展,但遗址管理者最终决定将其“复原”为3世纪时期(即最后一个阶段)的面貌。在该公园内,除对北侧墓葬进行原址展示之外,遗址区几乎完全回填覆盖,之后进行地面建筑的实验性结构模拟复原。虽然绳文时代的文化遗迹以及后期历史阶段的道路等晚期遗迹不是公园展示的核心内容,但设计者也都作了针对性的预留与复原展示工作,且在遗址北部还开设了一片“复原”弥生时代植物与作物的实验性模拟园区[14]。总体上,在2008年以前,日本的历史公园体系在制度层面(如《日本國都市公園法》)、实践层面、社会利益协调层面上已经比较成熟,其在国际范围内与中国考古遗址公园有着极为接近的话语形态特征和实际渊源关系。3.德、瑞典、荷、英等欧洲国家的露天考古博物馆——基于实验、复原再现与自然景观表现的遗址利用根据德国厄灵豪森的露天博物馆(Archäologisches Freilichtmuseum Oerlinghausen)项目负责人罗兰·帕德库珀(Roeland Paardekooper)的研究,虽然欧洲各国对考古遗址展示形式的称谓存在差异,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已经逐渐形成了风格近似的考古资源利用方式——“露天考古博物馆”(archaeological open-air museums)[15]。根据非营利性考古遗产专业传播平台“依克萨克”(EXARC)的界定,“露天考古博物馆系主要以考古证据为基础、以如实进行的室外建筑复原展示为手段建立的永久性非营利机构。它掌握一定数量的非物质形态遗产资源,根据可靠的科学方法、教育目标对古人的生活与活动方式进行阐释。其主要任务是阐释与展示考古数据”[16]。2012年,在对欧洲115处遗址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后,帕德库珀将欧洲此类遗产的常见要素归纳为若干单元:教育中心、传统展示型博物馆、考古或历史遗址、遗址博物馆、阐释中心、传统(民族志)博物馆、建构筑物异地迁移或复原模型展示、自然与人文景观、历史角色扮演与历史情景再现场所、动物农场、主题公园[17]。据不完全统计,如今在全欧范围内这类博物馆大致有五百余个,多数建于过去三十年内[18]。经过这三十年的发展,欧洲露天考古博物馆已经构成了一类相对成熟的考古遗产表征与利用形式。其主体形态与我国2009年以来发展的考古遗址公园同属园区型考古资源利用范畴。瑞典的考古遗址利用情况在北欧具有一定代表性。其考古资源的利用可分为三类情况:(1)按照世界遗产管理要求进行的遗址展示;(2)地方性的遗址展示或博物馆展示;(3)地方民众自发的遗址围护与展示行为,如设置标志、参观路径、隔离护栏等设施等。较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多数集中在世界遗产层面,如塔努姆的岩刻(Rock Carvings in Tanum,世界遗产)[19]、南厄兰岛的农业风景区(Agricultural Landscape of Southern Öland,世界遗产)[20]、比尔卡和霍夫加登(Birka and Hovgården,世界遗产)[21]、韦斯特罗斯石冢(Anundshög,地区性重要遗产)[22]。这四处重要遗址的展示利用形式与我国考古遗址公园比较接近:大致由室外景观、遗址(尤其是地上建构筑物遗存)、遗址博物馆(或地区博物馆)以及服务设施构成。瑞典青铜时代、铁器时代遗址的展示形态与我国具有较大的可比性。这些遗址的利用程度相对较高,但并不称为“公园”。根据受访者的陈述,在瑞典“公园”二字的空间所指大致有四类,即自然保护区、动物园、皇家及贵族官邸中的花园、商业主题与探险主题公园。受访者认为遗址与公园具有完全平等的人文景观地位,其“开放和游客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文化遗产地或自然保护区无本质区别,……都是以学术知识为架构基础,但与商业主题公园则大为不同”[23]。荷兰同样没有“考古公园”的称谓,其95%以上的遗址不可见,只有少数成为城市景观的组成部分且免费开放。相比之下,德伦特省(Drenthe)史前支石墓(Hunebedcentrum)遗址的展示方式可能与考古公园的概念更为接近:由博物馆、史前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巨石冢原址展示等部分构成,设有历史回溯和生活体验的场景复原[24]。“史前公园”部分通过复原房屋、营地、村落等进行意象展示,设置赤足路径、蝴蝶园和射箭体验等互动环节,让游客体验史前生活方式。2015年以来,荷兰在乌特勒支德梅恩(De Meern)围绕古罗马边境线主题修建了古罗马边境戍堡考古博物馆(Castellum Hoge Woerd),展示木船原件及莱顿(Leiden)莱茵河(Rhine River)流域的考古遗迹[25]。其他类似的露天遗址展示空间还包括如Arnhem-Meinerswijk、Leiden-Matilo等[26]。以上案例与我国考古遗址公园相对接近。经笔者了解,荷兰遗址展示的主要特征是“绿色景观环境、信息展示牌、局部复建或数字可视化、完全免费”,“遗址的展示主要年代为铁器时代、古罗马时期以及中世纪,石器时代遗址则表现得相对较少”[27]。英国最具代表性的遗产管理机构是国民托管(National Trust)与英格兰遗产(English Heritage)。通过网络数据库筛查可知,英国全国性遗产机构国民托管旗下照管的考古遗址达到90000处以上,目前具备规模性、系统性展示条件的遗址约有11处[28]。在这些遗址的使用方式中,有些与我们所知的考古遗址公园是类似的,但一般并不称为“公园”,而是放在“遗址与纪念物”的范畴之中。关于遗址的展示利用内容,一般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以考古遗存为展示的重点对象,如萨顿胡(Sutton Hoo)、埃夫伯里(Avebury)等遗址。这些遗址一般有游客接待中心,考古景观、考古工作现场展示、出土物陈列、发掘史回顾、景观史过程等展示内容以及餐饮、购物、住宿、野餐等相关服务,服务设施一般包括书店、厕所、停车场、导游、商店、咖啡厅、无障碍通道等。二是以考古遗迹及其所在自然景观为整体展示对象,如白马山(White Horse Hill)、丹诺伍德(Darrow Wood)、巨石阵景观(Stonehenge Landscape)、雷利山(Rayleigh Mount)等。遗址所在区域一般配有用于欣赏考古与自然景观的设施、简易的歇脚空间、停车场等,但不设博物馆。三是位于遗产地内,开展过考古工作,具有档案记录,但非(或非核心)展示对象,如赫特福德郡威尔花园(Weir Garden)内古罗马遗存、剑桥郡维姆珀尔(Wimpole)铁器时代晚期聚落遗址、林肯郡甘比乡间别墅区(Gunby Hall)内废弃的中世纪村落遗址等。英格兰遗产所辖的考古遗址更多体现了在自然景观中开放展示考古遗址的空间特征[29]。在英格兰遗产管理的四百余处历史遗产中,约132处为考古遗址,其中58处为史前时期遗址、53处为古罗马时期遗址、21处为中世纪与图多尔王朝(Medieval and Tudor)时期遗址。英格兰考古遗产中绝大多数具有开放性的空间展示布局。“景观+遗址”是英格兰考古遗产的主要呈现方式。根据调查可知,古罗马时期的7处收费遗址配有博物馆(至少是小型陈列室),有些还具备室内遗迹展示[30]或情景再现[31]功能;史前时期遗址中存在9处因收费而造成的事实性隔离情况,其收费的主要内容为参观服务,包括现场展示、游客中心、博物馆、购物、餐饮、停车、野餐、厕所、遛狗、植物欣赏、商业拍照等;中世纪以来的遗址总体数量较少,其中开发较为充分的有3处[32]。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归纳三方面情况:(1)英格兰考古遗产的利用工作在主体上是由其遗产机构统一策划的,在保护、展示、利用、开发等方面具有风格上的一致性;(2)考古遗产收费的原因并非来自于原址展示或遗产保护方面,而是源于配套服务与市场开发等商业领域中的需求;(3)总体上,出于材料的特殊性,绝大多数遗址仍旧处于荒野或半荒野状态,相对来说人迹罕至,而真正得到旅游商业开发进而开放的遗址则只是其中少数——仅占全部英格兰遗产所控考古遗址的约15%[33]。换言之,英格兰遗产所辖考古遗产的商业开发比例仅为15%。二、国际比较视野下我国考古遗址公园的基本特点1.“从无到有”的建构性难度前述欧美地区以及澳大利亚的考古遗址利用很少表现出对于文化层展示与类型学的特殊关注,其遗址主要由石砖等相对坚固的材料构成,且地表可视物相对丰富。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遗址表现通常有两个传统:其一是博物馆传统,其二是景观传统。博物馆传统中对于考古学时间建构的阐释语言实际上并不十分突出,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解释景观构成、出土物功能、建筑复原、实验考古学成果、艺术审美特征以及人类学与社会学阐释等方面。在考古景观话语方面,凸显现有地表遗存的结构特征及其与自然景观的融合状态构成了景观传统的主要内容。出现在视野中的丰富展示元素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这些国家遗址展示的话语形态。相比之下,我国遗址的展示难度更大:表现对象一般都是大型土遗址,且多数都是所谓“多时期”遗址,在构建遗产展示内容的过程中,可供使用的地表元素极为有限。除城垣、大型建筑夯土基址、封土、线性考古遗存等特殊遗迹外,多数并不具备丰富的地表物象资源。同时,多数位于地势平缓的中东部地区的遗址很难借助丰富的“小尺度”自然景观构建宏观历史物象。这样就使得我国考古遗址公园的表述内容与其他国家存在明显差异:地表物象的匮乏和突出的埋藏性特征使其必须直面遗址“结构性时间”的建构问题,即展示内容必须从源头上开启对遗址全部历史话语的搭建工作,地层、器物、遗迹、复原、虚拟都不得不根据这一诉求从头铺陈,以“从无到有”的方式建构符合考古学陈述习惯的“历史物象”群落,时间框架、发掘阐释、物象系统始终处于一种互动的过程之中。借助出土物象建构历史时间话语是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在建设方式上的核心特征。这种历史时间可视化处理的难度可想而知。2.资源蓄积与资源缓冲困难在前述考古遗产利用案例中,自然景观的作用是巨大的。这些国家的遗址在非城市地区主要是“隐藏”在面积庞大的自然景观之中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的交叉是其基本特点。它们对自然景观的规模性保护实际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对保护考古资源有利的环境。从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的案例来看,其真正投入展示与社会利用的内容占比仍十分有限。我国考古遗产的整体管理框架与上述四个国家的区别是明显的。我国考古遗址公园所依托的是大遗址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国家公园这类大型自然资源蓄积地关联性并不强,多数公园将会成为城市景观的组成部分。更直白地说,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实际上是近三十年文保事业与城市扩张竞争的结果,直接构成考古资源与社会互动的“锋面”。其在资源的景观蓄积、景观缓冲等方面所面临的压力要比前述国家大得多,在缺乏自然景观的情况下,很难建构出由“锋面”向自然蓄积地带逐渐退守的考古资源分层管理结构。3.展示复原的困扰前述日本及欧洲地区的遗址“复原率”是比较高的,其支撑因素之一是实验考古学研究。根据遗址的调查、发掘资料以及民族学资料中类似建筑的建造方法,博物馆会进行一定数量的古代房屋模拟复原展示。这种具有重建意味的房屋模拟是与生活史扮演相辅相成的。如荷兰艾恩德霍芬露天历史博物馆(PreHistorisch Dorp Eindhoven)等机构为参观者提供文化历史感受是其主要目的[34];在德国高脚湖居博物馆(Pfahlbaumuseum)[35]、挪威罗弗敦维京博物馆(Lofotr Viking Museum)[36]、意大利蒙塔莱考古公园及露天博物馆(Parco Montale Archaeological Park and Open-Air Museum)[37]、拉脱维亚阿莱西考古博物馆公园(Araisi Ezerpils Archaeological Park)[38]等园区范围内,复原建筑是普遍存在的展示内容,房屋的复原工作主要依据其某一使用阶段的样貌而进行复原。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世界遗产缔约国对于遗址建筑景观表现都保持相对清醒的认识。但是即便如此,各国对于古代建筑物、构筑物的“复建”仍旧存在较大的争议,尤其是关于原地表以上缺失的部分是否表现和如何表现的问题,往往为遗址展示设计者带来较大的困扰。整体复原虽然对于原址并不构成破坏,但在意象上却是“全新”的。我国大遗址的表达在空间塑造上是较为克制的:不在遗址上对于原址建筑物、构筑物的形态可能性进行过度的表达,是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古代空间意象建构的突出特点,大型建筑标本的实验考古学模型建构在我国并非主流。4.社会化管理困境欧洲遗址博物馆、露天展示区的维持经费一般都是通过自筹或基金会渠道解决的,在自收自支的情况下,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各项支出已经不易。例如,苏格兰民族标志苏格兰湖居中心(The Scottish Crannog Centre)的工作人员多为阶段性临时聘用,很难维持稳定的技术团队,经费的拮据和空间的狭小使得大量水下考古的成果无法用于展示,只能为考古学研究所用[39]。又如艾恩德霍芬露天历史博物馆等机构的运转必须依靠大量志愿者[40]。由于财政来源的不稳定与筹措渠道的相对狭窄,这些博物馆必须长期围绕策展和拓展市场来开展计划工作。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与维持的经费来源是比较清晰的。应当指出,社会使用程度、目标人群的界定、市场的开拓状况、相关业态的培育都与考古遗产利用的社会化程度有着直接关系。现在我国考古遗址公园仍旧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根本特征是国家代表社会利用财政经费,围绕全民所有的考古资源建设国家遗产利用形式。国家对地载文化资源利用的宏观决策与大型社会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是这一阶段的核心特点,而下一阶段的任务应当逐渐转向市场细化与民用推广。这些也大致是在全球范围内考古资源利用的总体趋势:细化民用方式,缔结遗产与社会的脉络关联,完成自身造血机能,是每处考古遗产都难以回避的问题。5.考古遗产建构要素逐步趋同信息(游客)中心、博物馆、遗迹馆、不同程度的模拟展示以及具有一定程式化特征的配套服务设施,已经成为全球考古遗产建构的模块化要素。建设模式趋同反映在如下三方面。(1)近三十年中,在全球范围内对于考古遗址展示利用的呈现方式已经确立,其呈现程度无论精致与否,均大同小异。(2)虽然考古遗产在世界遗产中的占比仍然很低,但其在全球遗产[41]中的绝对数量已呈现出涨势,形成了固定的话语表现方式。这一方式并非来自世界遗产领域,而来自于考古遗产行业内部。根据考古遗址的整体开放性与埋藏性特征,其建设逐步开始寻求将博物馆展示的室内优势、主题景观展示的室外优势、传统“公园”的管理(空间与游客可控)优势、民俗-艺术空间对当地社群的包容优势等既有的人造景观空间管理特征相融合。(3)在体验方面,不少遗址存在表述难度,特别是在遗址可视化方面更是如此。在一些地区,考古遗址的表达与展示方式已经开始趋同,而这正是游客体验感受差异性不明显的根本原因。6.反思、评价与研究在过去的十余年中,考古遗产的管理问题已经被全世界同行关注,其主要表现就是各类评估工作的出现。欧洲的评估体系与我国的考古遗址公园运行评估体系在内容上基本是重合的,这些评估有两个指向:其一为遗址展示机构自身,主要包括管理与财政、人员、馆藏、市场策划、考古资源阐释状况、游客服务情况等;其二则是参观群体,主要包括游客特征分析、参观行为成因、游客感受评价等[42]。这些基本上承袭了传统博物馆的评估方式。出于管理运营的需要,多数遗产评价机制更为看重遗产的利用效果以及参观者感受。了解考古资源利用机制建设状况与社会服务成效是这些评价工作的基本目标。此类评价工作的出现标志着考古资源管理系统的初步确立以及社会对资源管理工作进行反思的开始。欧洲的露天考古博物馆与我国的考古遗址公园在运营管理上面临相似的挑战,如对外部购买知识服务的依赖。根据前述欧洲的案例,囿于资金的短缺,很少有露天考古博物馆能够维持固定的研究队伍,甚至在考古、文保、游客分析、管理评估等多个基础研究领域都必须依靠其他社会机构(如大学、研究所等)。这与我国在2013年以来的情况极为近似[43]。在考古遗址管理机构成立之后,其存续与功能的完善都有赖于各方面社会资源的支持。全球考古资源的“在地管理者”大致面临相同的困境。三、结论与讨论1.全球范围内的考古遗产建构过程在全球范围内,多数考古遗产的建构过程大致分为两步。首先,在国家层面开展对考古资源的阐释、展示与相关设施建设工作,亦即创建“国家遗产”的过程。其次,在“国家遗产”身份确立之后,考古遗产即长期面临与当地社会共存的问题,这在事实上构成一种社会环境调整过程,如何引导、协调、管理多元的社会需求特别是民用与业态使用方式,是这一过程的关键。可以说,这是考古资源社会化的新阶段。从横向对比来看,欧洲的露天考古博物馆在发展阶段上也往往呈现出两个相对独立的步骤:其一是资金申请与场地建设阶段,例如约有60%受访博物馆曾向欧洲联盟(EU)或所在地政府机构申请到这类经费[44];其二则是维持与发展阶段,即完整的市场化过程。2.欧洲与中国的考古遗产利用调查显示,这些被称为“博物馆”的遗址展示机构在功能上的复合性并不突出,如多数欧洲露天考古博物馆仍旧以教育、宣传为核心功能,是文化内容上的“供应商”[45]。相反,我国在近十年集中出现的挑战是考古遗址公园作为复合型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相关区域人口密集分布、遗址占地面积大、业态建设与发展难等问题。在拒绝“遗产无人区”与“公园单一化利用方式”的前提下,行政管理部门(不仅是文物部门)都会把“合理协调用地多样性”作为协调考古资源与自然及经济资源关系的良策。笔者认为,如何激发公众情怀、规范利用方式是我国由“国家遗产”走向“社会遗产”的关键问题。3.地方经费与市场竞争力现阶段,我国各地考古资源展示利用工作的经费来源已经下移至地方。如前文所述,欧盟与各缔约国政府所承担的资金多数是启动经费,一家博物馆能否有序运行,终究要视其竞争能力而定。如何能够在坚持保护“刚性”的前提下将更多的遗产权益赋予社会,以及如何增强遗址公园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造血能力,都是需要在遗址公园发展调试期内逐步攻克的具体问题。4.基金会与社会化在欧美,基金会是遗址展示机构发展的重要资金筹集渠道,但在我国,其作用非常微弱。从考古资源存在与发展的规律来看,我国仍旧处于一个由考古资源向考古遗产转化的初期阶段。当期考古遗产事业的首要任务仍是以“公园”的形式,在用地合法性上以及实体建构上将重要的考古资源转变为国家遗产。在这一过程中,相关机构对于政府渠道资金以及政策的依赖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前述欧洲地区的相关经验表明,基金会或许会在此后的遗产社会化过程中成为管理者所要重点考虑的渠道。基金会来源的资金更多代表的是社会群体对于国家考古资源进行多元化利用的具体需求。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评价与管理这些现实性的利益诉求,而并不是简单的“谁出资谁受益”或“谁获益谁保护”[46]等问题。从我国考古遗址公园的实际发展状况来看,截至2024年,现有55家挂牌国家级公园主要经历的仍旧是“国家遗产化”的阶段[47]。浙江良渚古城遗址公园等为数不少的遗址公园因其占地面积巨大而最终走上了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进行管理的道路。实际上,管委会的根本作用是代表政府部门应对遗产区内出现的各类保护与社会需求,在未来,它可能会继续担负筹建与监督基金会、筛选民用方式的责任。因此,管委会仍将是“遗产社会化”的实际组织与管理者。由“国用”到“民用”的这一巨大转变不仅关乎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更关乎遗产在当地社会的扎根问题[48]。“在地融合度较低”可能是现阶段我国遗址公园所面临的困境。5.阐释与展示方式相比于欧洲地区,我国土遗址的展示难度更大,展示技术瓶颈更为突出,历史话语建构的复杂性更大。囿于这些具体的原因,我国的遗址阐释与展示方式仍相对保守。在本项课题的调查过程中,北京圆明园、周口店,浙江良渚,陕西阳陵、大明宫,河南隋唐洛阳城,四川金沙等考古遗址公园已经开展了一定程度的数字化展示工作。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有更多的遗址开始借助3D虚拟手段增加阐释与展示方式。目前,虽然我国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没有更多的国际经验可借鉴参考,但事实上,其建设实践远远走在了理论研究之先。经过最近十年的发展,在面积控制、土地使用成本、阐释信息有效性、展示效果集中性等方面,研究者与实践者进行了较多深入的沟通,对于公园建设有了较多的理论性探索。毫无疑问,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 VR)技术在考古遗产领域中的推广是避免土地资源浪费与缓解原址展示困境的有效途径。2024年是我国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开启新篇章的一年。国家社科基金等重要科研资助与管理机构围绕文化遗产研究开展了一系列课题设计与征集工作,其中就包括关于对文化遗产国际优秀经验进行借鉴的课题[49]。应当指出,作为我国核心遗产范畴的“考古遗产”是开展国际遗产研究的关注重点,而考古遗址公园又是重中之重。在本课题的论证过程中,我们愈发感到不可能单就公园而论公园,考古遗址公园作为衔接国家文化资源与社会的中间枢纽,是一种具有高度建构性特征的社会文化产品,它的发展程度、建设水平、社会成效往往取决于复杂的社会与专业因素。因此,围绕考古遗址公园这一话题所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工作必须在遗产形成过程、遗产与社会关系、政府政策、运营管理建设、社会与经济资源条件、遗产在地融合度等方面开展深入的比较分析。开展比较研究的前提是对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发展的现状、主要问题、主要需求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从这个角度看,资源决策理论方面的研究较遗产技术实践方面的研究则更为迫切。我国在近十年集中开展了大量的考古遗址展示与利用工作,尤其是考古遗址公园的策划与建设是世界范围内具有较大探索性的考古遗产实践尝试,其中有不少工作是紧密结合国家重大工程与大政方针开展的,在规模、样式、表现方式等技术环节领域,有些公园甚至是具有开先河意义的。如本文所述,在世界范围内,虽然“考古公园”这一名称还没有被普遍接受,但很多国家早已开始了相关的考古资源利用探索,在文化内容展示与整体建设风格设计等方面都有着自身的特色。作为对顶级考古资源的主要利用方式,我国考古遗址公园在社会文化资源、技术与人才队伍建设、成本阶段性核算与可持续性发展、政策与财政来源、历史物象建构与呈现、考古资源管理架构建设、遗产社会影响评价与反馈、考古遗产展示的社会伦理建设、社会文化政策资源整体布局与区分度构建等诸多方面仍然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在开展国际比较研究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渐意识到,上述这些问题实际上也是各国都曾经或正在面临的具体问题。各国是否支持采用“考古公园”这个名称并不重要,随着考古资源利用形式的逐步趋同,考古遗产整体形态的景观性与博物馆手段的稳固性已经明确。在未来,真正促进考古遗产利用的实际上就是我们当下所讨论与比较的这些话题。笔者借此机会抛砖引玉,希望学界同仁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国际化的、跨文化的比较分析研究。摘要:内容提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考古公园”通过资源保护、展示复原和社会化利用,逐渐成为国际考古遗产实践的重要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开展了多样化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国在近十年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展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物象建构特点,同时也体现出资源管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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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 G. Stone, P. G. Planeleds. The Constructed Past: Experimental Archaeology, Education and the Public. Oxford: Routledge. 1999:1-14.
[2]Draft Recommendations of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ICOMOS on Archaeological Parks and Sites 23.-25. February 2015 Salalah, Sultanate of Oman, [DB/OL][2024-12-27] https://whc.unesco.org/document/135364.
[3]325.5 Million Visits to National Parks in 2023, 4.5 Million Visits to 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 [EB/OL](2024-02-27)[2024-12-27] https://www.nps.gov/yell/learn/news/24004.htm.
[4]Management Policies, [EB/OL][2024-12-27] https://www.nps.gov/subjects/policy/management-policies.htm.
[5]National Park Service, [EB/OL][2024-12-27] https://www.nps.gov/index.htm.
[6]受访人为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安德鲁·梅森(Andrew Mason),研究领域为考古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遗产管理。采访时间:2023年2月5日;采访方式:电话和邮件。
[7]Canada’s Historic Place Search Results, [EB/OL][2024-12-27] https://www.historicplaces.ca/en/results-resultats.aspx?m=2&Keyword=archaeological%20sites.
[8]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Archaeological Resources, [EB/OL][2024-12-27] https://www.pc.gc.ca/agenceagency/bib-lib/politiques-policies/archeologie-archaeology/gra-mar.
[9]受访者为前澳洲考古学会主席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教授伊安·李礼(Ian Lilley),研究领域为澳洲考古与文化遗产。采访时间:2022年11月3日;采访方式:电话和邮件。
[10]Kakadu National Park, [EB/OL][2024-12-27] https://whc.unesco.org/en/list/147/
[11]王刃馀:《日本考古遗址管理考察与思考——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研究中心“考古遗址管理培训班”收获摘要》,《文化遗产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03—231页。
[12]《平城宫遗址历史公园(平城宮跡歴史公園)》,[EB/OL][2024-12-27] https://www.heijo-park.jp/cn/
[13]同[11]。
[14]《吉野里历史公园(吉野ヶ里歴史公園古代森林區)》,[EB/OL][2024-12-27] https://www.yoshinogari.jp/ch/information/zone/ancient-field-zone/
[15]R.Paardekooper. The Value of an Archaeological OpenAir Museum is in Its Use: Understanding Archaeological Open-Air Museums and Their Visitors. Sidestone Press, 2012:13.
[16]Welcome to EXARC, [EB/OL][2024-12-27]https://exarc.net/
[17]同[15]。
[18]同[16]。
[19]Rock Carvingsin Tanum, [EB/OL][2024-12-27] https://whc.unesco.org/en/list/557/
[20]Agricultural Landscape of Southern Öland, [EB/OL] [2024-12-27] https://whc.unesco.org/en/list/968/
[21]Birka and Hovgården, [EB/OL][2024-12-27] https://whc.unesco.org/en/list/555/
[22]Välkommen till Anundshög, [EB/OL][2024-12-27] https://www.anundshog.se/
[23]受访者为索德托恩大学(Södertörn University)约翰·赫加特(Johan Hegardt),研究领域为考古学史、博物馆与遗产研究。采访时间:2022年11月15—17日;采访方式:电话和邮件。
[24]Hunebed Centrum: Prehistoric Park, [EB/OL][2024-12-27] https://www.hunebedcentrum.eu/en/prehistoric-park/
[25]Museum Hoge Woerd, [EB/OL][2024-12-27] https://www.museumhogewoerd.nl/en/
[26]Pagina niet Gevonden, [EB/OL][2024-12-27] https://www.limeswerelderfgoed.nl/bezoeken/forten.
[27]受访者为荷兰马克遗产咨询公司(http://www.marcheritage.nl/marc-kocken.html.)负责人与LRE基金会监事会(https://www.lre-foundation.org/the-foundation/)成员马克·考肯(Marc Kocken)。采访时间:2022年12月24—30日;采访方式:电话和邮件。
[28]National Trust, [EB/OL][2024-12-27] https://www.nationaltrust.org.uk/
[29]English Heritage, [EB/OL][2024-12-27] https://www.english-heritage.org.uk/
[30]如卢灵斯通罗马别墅(Lullingstone Roman Villa)。
[31]如罗克斯特罗马城(Wroxeter Roman City)。
[32]同[29]。
[33]其中还包含多处哈德良长城(Hadrian’s Wall)遗产线路上的遗址点。
[34]PreHistorisch Dorp Eindhoven, [EB/OL][2024-12-27] https://prehistorischdorp.nl/
[35]Pfahlbaumuseum, [EB/OL][2024-12-27] https://www.pfahlbauten.de/en/
[36]Lofotr Viking Museum, [EB/OL][2024-12-27] https://www.lofotr.no/en/lofotr-vikingmuseum/
[37]Parco Montale Archaeological Park and Open-Air Museum, [EB/OL][2024-12-27] http://parcomontale.it/en.
[38]Araisi Ezerpils Archaeological Park, [EB/OL][2024-12-27] https://exarc.net/members/venues/araisi-lv.
[39]同[15]。
[40]Over het Museum, [EB/OL][2024-12-27] https://prehistorischdorp.nl/nl/over-het-museum.
[41]W. J. H. Willems. The Future of World Heritage and the Emergence of Transnational Heritage Regimes. Heritage & Society, 2014, 7(2):105-120.
[42]同[15]。
[4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报告(2014~2016)》,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参考资料(已由国家文物局下发各公园管理机构),2017年。
[44]同[15]。
[45]根据前述罗兰·帕德库珀关于欧洲百余家相关遗址保护与展示机构的调查,此类机构大多数长期面临生存与运营方面的压力,它们必须不断进行市场策划或调整生存策略。故在本质上,它们的角色更加接近一种社会文化产品的供应商。
[46]如英国的《规划政策指导》(Planning Policy Guidance, PPG)系列文件是英国政府发布的指导性政策文件,旨在为地方规划当局和其他相关方提供各类规划议题的指导。这些文件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包括考古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其中,PPG16《考古和规划》(Archaeology and Planning)于1990年发布,专门针对考古遗产的保护,强调在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考古因素。
[47]《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物考函〔2022〕1316号),中国政府网,[EB/OL](2022-12-16)[2024-12-27]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12/29/content_5734102.htm.根据本课题组在2021—2023年关于我国考古遗址公园的基本运营状况的调查,除金沙、圆明园等个别案例之外,绝大多数公园仍处于由重要考古资源向国家遗产形态的转变过程之中,设计、建设、维护等费用的占比在经费使用中仍是大头。
[48]王刃馀:《农村地区大遗址“社区化”利用刍议——以“马家窑困局”为例》,《四川文物》2023年第2期。
[49]参见《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中公布的“世界文化大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验借鉴研究”的课题征集设计,[EB/OL](2024-05-24)[2024-12-27] http://www.nopss.gov.cn/n1/2024/0524/c431029-40242767.html.
作者:王刃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孙一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原文刊于:《东南文化》 2025年 第1期
责编:昭晣韩翰
来源:中国考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