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前3月21日晚间,龙头药企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普利”、“普利制药”)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会对*ST普利重大财务造假案依法从严行政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郭怡琳 于娜 北京报道
自3月24日起,*ST普利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停牌。
此前3月21日晚间,龙头药企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普利”、“普利制药”)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监会对*ST普利重大财务造假案依法从严行政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据悉,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面向全球专业从事仿制药、创新药研发、生产、销售一体的集团公司。此次公告显示,公司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29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4%;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69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83%。3月25日,《华夏时报》记者试图了解更多未披露信息,但联系普利制药方面均未收到回复。
对此,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表示,“普利制药的财税造假属于系统性舞弊,疑似利用造假、圈钱、退市的套利模式。即前期通过虚增业绩吸引投资,后期利用注册制退市规则实现资金转移,实现退市、退身。”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普利制药的行为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且远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标准。本案中对主管人员的处罚加大了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能够有效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因公司财务造假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通过中证投服中心运用支持诉讼等方式维权,普利制药需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财务造假
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销售产品主要为处方药,涵盖抗过敏类药物、解热镇痛类药物、抗生素类药物、消化类药物等领域。2017年3月28日,普利制药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每股发行价11.49元,首日报收16.55元/股。而后自2017年3月29日起连拉10个一字涨停,2018年5月8日,股价达到最高点112元/股。2017年—2020年,普利制药业绩保持稳定增长,其收入分别为3.25亿元、6.24亿元、9.5亿元、11.8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98亿元、1.81亿元、3.01亿元、4.08亿元。
直到2024年4月16日,普利制药首次被曝财务隐忧。彼时,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其2021年、2022年年报中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并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年4月底,普利制药发布公告称自查尚未完成,且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而5月8日,普利制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中国证监会对其展开立案调查。
2024年7月5日,普利制药披露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其净利润规模是普利制药自2017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公司2023年营利双降,实现营收13.04亿元,同比下降19.43%,净利润为8592.29万元,同比下降70.87%。
而此次披露数据中,2021、2022年的业绩也大“变脸”。2021年净利润由4.17亿元调整至3.04亿元,2022年的净利润则由4.21亿元调整至2.95亿元。照此计算,公司2021年—2022年净利润“缩水”2.39亿元。
随后在同月,普利制药对2021年、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8月2日,普利制药收到海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改正。
与此同时,因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多个会计年度且金额较大,引发中国证监会关注,并二次对普利制药立案。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普利制药2021年及2022年合计虚增收入金额达10.29亿元,合计虚增利润金额达6.69亿元,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即普利制药业绩造假的第一年,其营收增速降至个位数,而净利润增速则同比转负。2022年,普利制药的净利润增速仍为负值。到2023年,普利制药的营收和净利润增速均为负增长,分别同比大减19.43%、70.88%,当年普利制药的扣非净利润已由盈转亏,为-1256.74亿元。
对于业绩走低的原因,普利制药曾公开表示,因产品多为仿制药,除地氯雷他定片外,普利制药还有10个产品被纳入集采。米内网数据显示,其主要产品为地氯雷他定系列(商品名:芙必叮®),该药2023年总体增长8%,实现3.27亿的销售额,其在国内市占率一度超过70%排名第一。2020年,该药以11.33元/盒(5mg*24片)的价格被纳入第三批集采,降幅为68%。
在刘志耕看来,“普利制药的财税造假属于系统性舞弊。如通过虚构交易链虚增收入、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隐匿关联交易,再辅以年报延迟披露等手段掩盖真相。其财税漏洞体现为收入确认失控、成本核算失真及审计监督失效,最终因监管核查与现金流异常而暴雷。”
强制退市
最终历经近8个月的调查,普利制药虚增业绩得到处罚。
3月21日发布的《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利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显示,经查2021年至2022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4.3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90%,多计利润总额2.90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2.06%;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4.5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3%,多计利润总额3.7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6.36%。
此外,普利制药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专用)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7799.73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925.97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28%。
据前述事实,普利制药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可能被终止上市。
中国证监会对普利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涉及此案的多位时任普利制药高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其中,时任普利制药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除分别处以500万元、400万元罚款外,还分别被采取10年、8年市场禁入措施。时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朱显华,副总经理邹银奎,监事会主席丁雨,董事、副总经理、董秘周茂分别处以150万元、130万元、120万元罚款。
对此,证监会表示,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付建介绍,本案依《证券法》197条第2款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等。
刘志耕表示,“普利制药财务造假有孤注一掷、铤而走险的主观意志。背后动因包括延缓股价下跌趋势,以维持对公司市值管理的需求;提升公司信用评级,满足银行授信、可转债发行等融资条件;虚假业绩会维持或提高公司核心领导的个人利益及舆论口碑等。”
责任编辑:姜雨晴 主编:陈岩鹏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