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犇帮帮团|女主播胸部整形照被用作广告,美容机构被起诉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3-28 12:36 2

摘要:三湘都市报3月26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为了提升自我形象,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拥有10余万粉丝的女主播刘美(化名)在长沙某美容机构进行了胸部整形手术。让她没想到的是,机构竟私自拿她的无码胸部整形照做广告宣传。3月26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

三湘都市报3月26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为了提升自我形象,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拥有10余万粉丝的女主播刘美(化名)在长沙某美容机构进行了胸部整形手术。让她没想到的是,机构竟私自拿她的无码胸部整形照做广告宣传。3月26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获悉,该美容机构因侵犯刘美隐私权,被判赔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且在央级平面媒体发道歉信。

主播无码胸部整形照成商家“广告”

2024年2月,刘美经朋友推荐,前往长沙某美容机构进行胸部整形手术。术后没几天,她意外发现,自己胸部的整形照片被美容机构当作成功案例的广告进行宣传,出现在微信朋友圈以及美容机构的微信群里。

刘美收到了好友发来的求证信息,这些照片带有美容机构的水印,且未做“马赛克”遮挡处理,不仅清晰呈现出刘美上身的整形部位,连她身上有特点的文身图案也清晰可辨。

刘美找美容机构理论,对方却拒绝道歉。刘美认为,美容机构的行为已经侵犯自己的隐私权,起诉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诉求被告退还整形费用、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刊登道歉信。

美容机构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美容机构员工在未经原告允许的情况下,将原告整形手术的隐私部位照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及工作群中,应认定为擅自拍摄他人隐私、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此外,被告员工拍摄、传播的照片中包含了原告明显的文身特征,具有较高的辨识度。

原告作为网络主播,在其进行直播活动中能被他人轻易识别,被告行为对原告的生活及职业均会造成较大的影响。被告并未禁止员工拍摄客户整形照片进行宣传,且照片中存在被告的商标水印,被告亦未对该宣传行为进行制止,故应认定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隐私权的侵犯。

综合考虑原告的职业、照片传播的范围以及造成的后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美容机构赔偿原告刘美精神损失费10000元,赔偿律师费2000元;被告某美容机构在全国发行的报纸刊登对原告的道歉信,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确认。

美容机构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隐私权受侵犯,要果断依法维权

该案承办法官吴翔宇提醒,美容机构要尊重客户隐私权,在收集、使用客户个人信息时,尤其是涉及私密部位照片等,必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随意将客户隐私用于商业宣传。

广大消费者在做美容手术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倘若被美容机构人员拍照,可以主动询问是否会用作宣传,不愿意要大胆提出来。如果自身隐私权受到侵犯,要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来源:星辰下的新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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