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新闻发布:(一)涉及资本市场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改革事项,关系公众和市场切身利益,须向社会通报或公开征求意见的;(二)社会舆论已经或可能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属于监管职责范围之内应予以公开说明的;(三)对已发布或公开征求意见的规
金融界3月28日消息 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发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新闻发布:(一)涉及资本市场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改革事项,关系公众和市场切身利益,须向社会通报或公开征求意见的;(二)社会舆论已经或可能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属于监管职责范围之内应予以公开说明的;(三)对已发布或公开征求意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改革事项需进一步阐释说明的;(四)对监管对象采取重大监管措施、重大案件立案调查以及决定终结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五)组织重要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六)资本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需及时向社会公布的;(七)其他需及时对外进行新闻发布的事项。
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强调,未经批准或授权,证监会工作人员不得发表所在司局或单位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发布新闻、接受采访。违反新闻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对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造成泄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以下为全文:
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监管工作透明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和促进舆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营造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落实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工作,是指证监会综合运用官方网站、官方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沟通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途径,发布政策措施、公开监管信息、表达立场观点、回应社会关切等。
第四条证监会新闻工作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原则,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公开透明原则,主动、准确、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公开监管信息,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平传播信息;
(三)把握好时度效原则,深化新闻舆论规律认识,把握好新闻宣传时机和节奏、力度和分寸,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谁监管,谁负责”,将业务工作与新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五)形成合力原则,强化各方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五条建立健全符合资本市场实际、统筹联动、分层有序的新闻工作机制,证监会加强统筹,各派出机构、会管单位根据职责做好本领域本辖区新闻工作。
第六条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会管单位的新闻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证券期货行政监管部门
第七条证监会依法主动公开各类监管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新闻发布:
(一)涉及资本市场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改革事项,关系公众和市场切身利益,须向社会通报或公开征求意见的;
(二)社会舆论已经或可能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属于监管职责范围之内应予以公开说明的;
(三)对已发布或公开征求意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改革事项需进一步阐释说明的;
(四)对监管对象采取重大监管措施、重大案件立案调查以及决定终结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五)组织重要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
(六)资本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需及时向社会公布的;
(七)其他需及时对外进行新闻发布的事项。
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改革事项,应对具体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重要监管信息以及热点问题发布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制度。根据新闻发布层级、内容和要求,适用不同新闻发布形式。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新闻发布平台,加强官方新媒体矩阵建设,做好运维管理。健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等工作机制。
第十条加强证监会中、英文官方网站建设和管理,方便市场参与各方和社会各界阅读、查询监管政策信息。
第十一条建设证监会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监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众互动交流。
第十二条新闻发布原则上应在非交易时间进行。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应在当周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闭市后召开。
第十三条设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职位,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新闻,回答记者提问;
(二)接受记者采访或参加新闻类访谈节目;
(三)代表中国证监会出席公开的新闻活动;
(四)根据授权,组织和审核新闻发布内容;
(五)其他授权开展的工作。
新闻发言人可列席主席办公会等工作会议,查阅重要文件,了解相关信息。
新闻发言人正式对外发布的新闻,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四条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结合辖区实际,完善新闻工作制度机制,主要包括:
(一)就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媒体、专家等加强沟通;
(二)做好本辖区新闻发布、投资者教育等工作,根据情况主动开展资本市场重要政策、重大活动解读;
(三)引导本辖区上市公司、行业机构准确解读重要政策;
(四)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会管单位
第十五条证监会各会管单位立足市场组织运营、监管运营、自律服务等职责,切实做好本单位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媒体专家沟通、投资者教育等工作。根据情况主动开展资本市场重要政策、重大活动解读。
第十六条证监会各会管单位应建立完善新闻工作制度,设置新闻工作岗位,健全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等机制。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沟通会等,建设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平台管理维护。
第十七条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与自身市场组织和监管职能相对应的新闻工作职责,真实、准确、及时对外发布新闻,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八条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应及时主动发布业务规则、自律措施、业务运行情况等新闻信息。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公开答复或澄清说明,并通报事件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收集分析市场运行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条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加强与市场各方的沟通交流,做好对资本市场重要政策、重大活动等宣传解读。
第二十一条各协会应当以促进证券期货行业和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平市场原则为指导思想,主动做好新闻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协会应当根据自律管理工作需要,及时主动发布行业重大政策、自律管理规则及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信息。
第二十三条各协会应当推动会员单位重视自身新闻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主动接受新闻监督,及时澄清不实新闻,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与新闻发布有关的各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条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会管单位健全业务工作与新闻工作协调机制,将业务工作与新闻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第二十六条充分保障新闻发言人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专项经费、合法权益,加强专业培训。
第二十七条健全领导干部和新闻工作人员的新闻素养培训体系,建立新闻业务培训工作机制。加强证监会系统新闻工作队伍的力量储备。
第二十八条通过共同举办培训研讨、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媒体沟通,畅通交流渠道。
第二十九条未经批准或授权,证监会工作人员不得发表所在司局或单位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发布新闻、接受采访。
第三十条对于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会管单位以及上市公司、行业机构在新闻工作中的有益经验、成熟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第三十一条违反新闻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对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造成泄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证监发〔2014〕21号)同时废止。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