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一些宠物领养馆出现在商场、居民和高校周边,商家以“领养代替购买”为噱头,吸引顾客到店。然后以“宠物保障粮计划”等名义要求领养者办理两到三年分期业务,在商家小程序商城里购买宠物饲养用品。这种每月定期付款的模式被称为“宠物贷”。
近几年,一些宠物领养馆出现在商场、居民和高校周边,商家以“领养代替购买”为噱头,吸引顾客到店。然后以“宠物保障粮计划”等名义要求领养者办理两到三年分期业务,在商家小程序商城里购买宠物饲养用品。这种每月定期付款的模式被称为“宠物贷”。
小程序商城里宠物用品种类少,品牌无保障,甚至宠物离世仍要继续还款。这类合同虽然名义上是宠物领养合同,但实际却是消费者分期购买宠物用品,商家获得经济利益的买卖与赠与合同的复合型合同。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宠物的情感需求,在签约时未充分说明分期付款的法律后果,甚至通过隐蔽条款设置高额违约金。这种行为已触及法律红线,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诱导式消费。
提醒在领养宠物签约前,要认清其本质为市场交易行为而非公益活动,与商家确认宠物的健康状况,约定宠物用品的种类、品牌等内容。如遇违约情形,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则依法维权。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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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