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25年市本级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
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确保不同专业能力的青年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见习单位应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委派专门技术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