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任某某、王某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
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全县机关党员干部识邪、辨邪、防邪、拒邪能力,4月16日,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桓台县30个机关单位的31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全县机关党员干部识邪、辨邪、防邪、拒邪能力,4月16日,淄博市桓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桓台县30个机关单位的31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全县机关党员干部识邪、辨邪、防邪、拒邪能力,4月16日,桓台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桓台县30个机关单位的31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亲属往往希望能够亲临庭审现场,了解案件进展,给予被告人情感支持。那么,刑事案件亲属可以旁听开庭吗?若可以,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注意哪些事项呢?以下将详细介绍。
“13岁少年被同学活埋致死,主犯却连一张庭审照片都没流出?”2024年3月,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害同班同学的案件震惊全国。当主犯张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时,公众发现这场轰动性审判竟全程未公开——没有媒体直播,没有旁听席的窃窃私语,甚至连判决书都隐去了关键身份信息。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成为新风潮,当翡翠原石交易被搬进直播间,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直播间里是否真的有那块“疯狂的石头”?3月10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程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