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他总是堵在我们家门口,不让我上班,不让女儿上学,虽然离婚了,但我们的生活没有向好……”说起这事,刘娟娟(化名)一脸愁容,泪眼婆娑。离婚后,按照之前约定,前夫王鹏(化名)可以每周探望孩子一次,但是他总以探望为由,到家里大吵大闹,甚至砸门、威胁。
“他总是堵在我们家门口,不让我上班,不让女儿上学,虽然离婚了,但我们的生活没有向好……”说起这事,刘娟娟(化名)一脸愁容,泪眼婆娑。离婚后,按照之前约定,前夫王鹏(化名)可以每周探望孩子一次,但是他总以探望为由,到家里大吵大闹,甚至砸门、威胁。
“她说自己实在没有办法了,希望法院能帮帮她和女儿,我看得出来她很焦虑、很憔悴……”南浔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沙鋆是本案的承办法官,她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当事人刘娟娟的情景,仍然印象深刻。
“他总是堵在我们家门口,不让我上班,不让女儿上学,虽然离婚了,但我们的生活没有向好……”说起这事,刘娟娟(化名)一脸愁容,泪眼婆娑。离婚后,按照之前约定,前夫王鹏(化名)可以每周探望孩子一次,但是他总以探望为由,到家里大吵大闹,甚至砸门、威胁。
妇联组织的积极推动和广泛宣传,让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广大妇女最熟悉的“令”。自2015年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来,这道人身安全的“铁壁”愈发牢固,兼具灵活性和独立性,保护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强。
近年来,多地发生因婚恋纠纷侵犯妇女人身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当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由南海区司法局、南海融媒联合出品的第二期《“法”式下午茶》,通过演绎女生小美分手后被前任各种“纠缠”的情景,向社会公众普及妇女因婚恋纠纷遭受纠缠、骚扰、泄露、传播隐私
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家庭暴力处于放任状态,在过去一般采取以事后救济为主的传统救济模式,不仅间接导致受害人的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犯,而且不利于维护公序良俗。
家暴是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不仅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而且会破坏家庭和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家暴应零容忍。那么在遭受家暴时,应如何维权?
李女士与郭某于2023年1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然而,离婚并未终结郭某的暴力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郭某曾多次殴打李女士。离婚后,郭某变本加厉,对李女士进行各种骚扰和恐吓,包括:在李女士居住小区附近蹲守拦截;上门骚扰;不间断电话轰炸和发送恐吓短信;威胁称若孩子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