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研究杂志】从“司法主导”到“仲裁自主”:仲裁法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之完善
内容摘要:仲裁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虽明确赋予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但未触及法院的优先审查权,延续“司法主导”制度模式。该模式虽有利于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但实践中易引发仲裁庭与法院的管辖权冲突,进而产生仲裁独立性受
内容摘要:仲裁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虽明确赋予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但未触及法院的优先审查权,延续“司法主导”制度模式。该模式虽有利于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但实践中易引发仲裁庭与法院的管辖权冲突,进而产生仲裁独立性受
《仲裁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前,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仲裁暂行规则。”对该规定的理解关涉对仲裁法与民诉法关系认识的基本定位,以及能否准确适用仲裁法处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等系列重大问题。在近期仲裁员培训及仲裁文化推
根据1996年《英国仲裁法》Section 59(1),仲裁主要费用包括:(1)仲裁员的收费;(2)仲裁机构的收费(如果是机构仲裁);(3)仲裁方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专家证人的费用、场地租用费等。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2025年3月27日,仲裁规则演进的全球浪潮——以英国仲裁法修订为视角研讨会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以下称“北仲”)国际会议厅举办。北仲委员、伦敦商事法庭前主管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威廉·布莱尔出席,北仲委员兼秘书长姜丽丽致辞,杜伦
国际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不断扩大,国际仲裁的需求日益增加。在我国,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近年来,我国仲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仲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仲裁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今天,我们将结合部分案例,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