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伙工地盗窃他人财物13次 乐东法院这样判决 日前,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多次盗窃他人工地财物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符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三个月,以及并处罚金60000元、50000元。 法院 判决 乐东 乐东县 乐东法院 2025-03-14 19:0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