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臻:委托人与拍卖人的违约责任——兼论《拍卖法》第40条第1款
内容提要:在拍卖法律关系之中,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通常情形下,仅需委托人或拍卖人中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买受人也可主张委托人与拍卖人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人与拍卖人中应由哪一主体承担违约责任,取决于拍卖人以何人名义行事。若拍卖人以委托人
内容提要:在拍卖法律关系之中,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通常情形下,仅需委托人或拍卖人中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买受人也可主张委托人与拍卖人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人与拍卖人中应由哪一主体承担违约责任,取决于拍卖人以何人名义行事。若拍卖人以委托人
受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委托,以及本市在用客车、二轮摩托车(沪A、沪B号牌)有效额度转换客车额度个人委托;本拍卖人将对上海市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举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