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举权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项重要的附加刑,对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实现刑罚目的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刑法》第五十四条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

选举 刑法 选举权 被选举权 政治权利 2025-04-06 05:2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