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资

四人在健身房内组织招募女子卖淫,收取嫖资23万元!均获刑

4月5日,南都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公布了一起健身房内组织卖淫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在某健身房原办公区域内设置卖淫场所,招募多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收取嫖资23万元。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张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另外三

健身房 卖淫 中级人民法院 卖淫罪 嫖资 2025-04-05 19:2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