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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7期(总第49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

山东省 食品 脱氢乙酸 噻虫胺 鲁庄 2025-04-10 11:2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