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两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17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谢某某在明知他人批发售卖的耐克(NIKE)、匡威(CONVERSE)等注册商标的服饰的鞋子、袜子等服饰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在玉林市玉州区其经营的三家服饰店铺对外销售,已经查明的销售金额为8174元。202
2017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谢某某在明知他人批发售卖的耐克(NIKE)、匡威(CONVERSE)等注册商标的服饰的鞋子、袜子等服饰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在玉林市玉州区其经营的三家服饰店铺对外销售,已经查明的销售金额为8174元。202
2017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谢某某在明知他人批发售卖的耐克(NIKE)、匡威(CONVERSE)等注册商标的服饰的鞋子、袜子等服饰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在玉林市玉州区其经营的三家服饰店铺对外销售,已经查明的销售金额为8174元。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