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存”到“发展”:一表看(医疗、养老、康复、安宁护)改革
②1996年颁布首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家庭养老为主”。③1998年国务院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养老机构向社会老人开放,服务内容从单一生活保障转向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正式提出:“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机制。
②1996年颁布首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家庭养老为主”。③1998年国务院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养老机构向社会老人开放,服务内容从单一生活保障转向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正式提出:“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机制。
活动主体:以老年人为主体,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全国老龄委连续组织开展“银龄行动”,鼓励老年知识分子参与智力援助和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