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通告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吉林省防汛条例》,通告如下: 人民政府 白山市 江源区 江源区人民政府 白山市江源区 2025-06-01 05:58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