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31日下午,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下午,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会上李伟同志代表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从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回顾总结了党支部近几年的工作情况,并对新一届党支部工作提出建议,大会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了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组织委员、宣传纪检委员,讨论确定了委员分工。
新当选的支部书记史茜同志代表新一届支委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全体党员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是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二是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要准确把握原文原理、深入领会精髓要义,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三是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传播媒介,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进展成效。
最后,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党总支部书记、常务副院长程洪文同志发表讲话,对新当选的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支部委员会委员表示热烈祝贺,相信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带领下,全体党员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司法事业,引领全院干警推动镇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拟 稿:吴 洋
核 稿:史 茜
签 发:程洪文
编 辑:覃 锦
● 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工会委员会改选大会
● 清明防火严落实 基层普法正当时——镇宁法院开展清明防火法治宣传
● 回访缓刑人员 践行有温度的刑罚
● 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原骨二科负责人张志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受贿案一审开庭
● 执行听证释法析理 促成和解如期履行
来源:镇宁法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