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线索!守护您“舌尖上的安全”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03 20:05 2

摘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嘉禾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嘉禾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

公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嘉禾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售、随意弃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制作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对畜禽注水、注射肾上腺素或注入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制作销售假劣牛羊肉及其制品;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肉制品等行为。

(二)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存在“只收费不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未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或收购、经营病死畜禽;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私屠滥宰生猪等行为。

(三)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对畜禽肉类进货查验不到位,采购病死畜禽产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用鸡肉、猪肉、鸭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血旺等肉制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行为。

(四)经营肉及肉制品的肉类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销售假冒牛(羊、驴) 肉及肉制品等行为。

(五)火锅店、烧烤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机关、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大米、食用油,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使用甲醛、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对牛肚、羊肚、牛百叶、牛筋等肉制品浸泡增重、漂白;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食品、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那非类”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通过网络购物平台、网络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农村地区、校园、养老机构及其周边制作销售伪劣食品、保健品等行为。

(八)其它涉及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能准确应反映出举报对象以及其违法犯罪的具体事实、时间、地点、过程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办案单位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

四、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10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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