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鳗苗因经济价值高被誉为“软黄金”,浙江杭州湾水域作为全国鳗苗捕捞重点区域之一,每年1月至4月沿岸渔民在杭州湾水域布设大量鳗苗捕捞网具,鳗鱼捕捞作业还存在违规占用通航水域、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随意遗弃网具等现象,易引发商渔船碰撞、渔排渔网碍航、螺旋桨绞缠渔网等险
鳗苗因经济价值高被誉为“软黄金”,浙江杭州湾水域作为全国鳗苗捕捞重点区域之一,每年1月至4月沿岸渔民在杭州湾水域布设大量鳗苗捕捞网具,鳗鱼捕捞作业还存在违规占用通航水域、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随意遗弃网具等现象,易引发商渔船碰撞、渔排渔网碍航、螺旋桨绞缠渔网等险情事故。
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波海事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紧扣辖区水域监管实际,利用“双共”机制联合多地多部门开展专题联合执法,构建“全要素信息共享、全链条风险防控、全周期闭环监管”的新型监管体系。
01“数据互通”促全要素信息共享 拓宽信息共享渠道
探索涉海涉渔部门数据壁垒突破口,集成宁、舟、嘉等多地鳗鱼专项捕捞许可数据及船舶登记信息、海事CCTV监控及AIS数据、重点桥区监控数据等形成“鳗苗捕捞一船一档”,动态掌握辖区水域作业渔船信息。针对少数涉渔“三无”船只违规捕捞、船舶溯源难等实际问题,采取多方问询、信息核对、重点排查等多途径摸清底数,有效打击违规违法作业乱象。
图片1:2025年3月19日,渔船在通苏嘉甬铁路桥水工施工区域布放渔网进行碍航作业(航拍)。宁波海事局 陈立勇 摄
图片2:2025年3月19日,沿海渔船占用航道开展鳗苗捕捞放网作业。宁波海事局 海莎 摄
02“数据互通”促全要素信息共享 拓宽信息共享渠道
联合属地乡镇及地方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港航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题巡航执法行动,部署力量对辖区重点水域开展“地毯式”巡航巡查,有效形成辖区“商渔共治”高压监管态势。利用信息共享机制掌握“三无”船活动规律,精准划定辖区“三无”船重点区域,明确“三无”船纳规管理责任,一旦发现相关船舶立即进入应急联动处置流程,确保以最短时间、最强阵容、最大成效消除安全风险。
图片3:2025年3月11日,宁波海事局联合属地政府清理沿岸三无船舶。宁波海事局 杨茹钧 摄
图片4:2025年3月13日,海事、公安、渔政等多部门开展联合巡航执法。宁波海事局 海莎 摄
03“治理协同”促全周期闭环监管 构建长效共治机制
强化涉海职能部门及相关乡镇协同共治,建立“线索互报、执法互助、结果互认”跨区域协作,以“发现问题-即刻取证-信息通报-跟进流传-问题解决”确保水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周期闭环。同时,推动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制作捕捞区域范围示意图、实施渔具渔网回收登记管理,组织商渔船船长“互登船”和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加强禁捕区域宣贯和安全警示教育。
图片5:2025年3月24日,宁波海事局“海巡07128”轮在宁波甬江口渔网分布水域巡航。宁波海事局 方守建 摄
图片6:2025年3月5日,宁波海事局“海巡07128”轮护航渔船集中出港。宁波海事局 方守建 摄
截至目前,宁波海事局已联合涉海部门实施执法59次,开展信息通报70余次,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商渔安全“春雷行动2025”、“清港”行动和非法碍航渔网渔具清理行动,累计现场驱离碍航渔船189艘次,纠正不安全航行行为92艘次,点验船舶9.6万艘次,组织商渔船船长“面对面”安全座谈和应急演练,覆盖从业人员100余人。
宁波海事局将持续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共享共治的理念和要求,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海上执法协同力度,积极探索长效共治机制,扩大专项行动辐射带动效果,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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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