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一线】梅河新区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09 10:34 4

摘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化肥质量专项监督抽检工作,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农田,抽样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抽检相关程序进行抽样,确保抽样过程规范性、合法性。同时,强化安全监管,耐心向化肥生产经营单位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户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好索证索票、进销

为加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梅河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为春耕护耕保驾护航。

强化监督抽检

守护农资市场安全

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化肥质量专项监督抽检工作,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农田,抽样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抽检相关程序进行抽样,确保抽样过程规范性、合法性。同时,强化安全监管,耐心向化肥生产经营单位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户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好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相关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产品,确保经营的农资产品来路清、去向明。

线上直播宣传

选购农资远离陷阱

携手梅河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举办专题网络直播培训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线上以案说法,通过讲解农资产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案,提醒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切勿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以及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农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线下宣传引导

提升农民识假能力

以“3·15”为契机,通过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提高农民的化肥知识和识假维权能力。

下一步,梅河新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农资市场抽检和监管,完善农资质量监管体系,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为农业安全生产、粮食丰产丰收保驾护航。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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