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说法丨大学生靠AI入侵学校系统发骚扰短信,律师揭秘法律后果有多严重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09 22:26 3

摘要:近日,公安网安部门侦破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非法入侵了学校某系统并获取两万余条该校学生个人信息,后利用AI技术向其中的两千余名学生发送骚扰短信。

据公安部网安局消息,近日,公安网安部门侦破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非法入侵了学校某系统并获取两万余条该校学生个人信息,后利用AI技术向其中的两千余名学生发送骚扰短信。

为寻求刺激、炫耀技术,胡某通过之前发现的某小程序存在的技术漏洞,利用AI编写程序,把其中盗取的上千余名学生的手机号码在该小程序上批量注册账户,后将短信验证码篡改为淫秽内容发送至学生本人,对其进行短信骚扰。

目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本案例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邀请到苟昌迅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大学生胡某非法入侵学校系统获取学生信息,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行为触及了哪些具体法规?其面临的法律后果可能会依据哪些因素判定轻重?

苟昌迅律师:胡某的行为可能涉嫌多项罪名。

从其侵入学校系统获取两万余条学生信息的行为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在实践中,对于服务器向用户端发送的验证码是否属于传输数据存在争议,如果认为其属于传输数据,则从胡某利用小程序漏洞,将注册验证信息修改为淫秽内容发送的行为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在本案中,首先,胡某通过侵入学校计算机系统获取同学个人信息,该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这叫做法条竞合,需要从一重,也即是需要根据胡某的具体情节在两罪中选择法定刑更高的罪名定罪量刑。如:胡某获取的个人信息中如果包含公民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等,且其获得信息在两万余条,则其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最终可能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

其次,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本罪不需要以盈利为目的。胡某为了寻求刺激广泛发送骚扰信息,需要根据胡某发送至同学手机的内容判断该信息是否属于淫秽物品,进而判断其是否构成本罪。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胡某篡改数据、发送信息的行为是一系列紧密联系的违法行为,前后之间有着明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这叫做牵连犯,同样需要从一重。

所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胡某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同时构成两个犯罪,数罪并罚。

胡某利用 AI 技术将短信验证码篡改为淫秽内容骚扰学生,这种结合新技术实施的骚扰行为,在法律界定上与传统骚扰行为有何不同?

苟昌迅律师:如前所述,胡某的行为已经不是传统的骚扰行为。

传统骚扰行为,是用户端至用户端的信息传送,多是点对点地发生,即便是一对多地发生,其影响范围也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传统的骚扰行为一般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极少构成刑事犯罪。

而本案中,胡某通过技术手段批量发送信息,范围广、数量大、速度快,社会危害性较大,而且其发送信息包含淫秽内容,其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甚至可能构成数罪。

从该案件延伸开来,学校和学生在预防此类通过技术手段侵犯个人信息和骚扰事件方面,分别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

苟昌迅律师:近年来互联网应用广泛,AI技术发展迅猛,编写程序难度降低,网络犯罪呈现低年龄、低学历、大范围、大影响等趋势。

学校应当加强法治教育、学生应当加强法治学习,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在互联网活动中妥善保护个人信息,面对违法行为杜绝侥幸心理,同时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寻求公安机关帮助。其次学校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安防建设,避免学校系统被再次入侵。

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动静律师团解答,请留言告诉我们。在下一期节目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见解。

《动静说法》,值得信赖的法律顾问。

说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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